第三百六十八章 口供(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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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鵬程接完電話啥興致都沒有了,包括的睡覺的興致。
好在沈娟知道他工作的性質,剛才也大概聽到了電話的內容,知道他的案子應該是有了很大的進展,所以也沒說什麼。
打電話叫了回家不到五分鐘的羅興,兩人回到了柳鵬程的辦公室。
柳鵬程辦公室裡,傳真機上搭拉著很長的傳真紙。無疑就是陸判在出去吃夜宵之前給柳鵬程傳的口供了。
柳鵬程和羅興看了看上面的內容,總算是知道了這個案件的全貌。
整個案件是由劉喜發出面你的,但是他感覺實際上說的算的是張靜芳。事情要從兩個多月前開始說起。那個時候自己在蜀都自己家裡,家裡費心費力幫自己找個一個在商場做搬運工的工作。工資低不說,還成天累得要死。
更要命的是,眼看自己很多同事要不就不幹了,要不就是因為表現不錯被調往其他的部門了。可是自己卻不行。不幹?一個有前科的人,能找到一份相對比較穩定的工作就不錯了,不幹這個還能幹啥去?
至於調走,那就更沒有可能了,公司是不會提拔一個有前科的人的。更不用說自己不是力氣最大,業績最好的,也不是最敬業的,又沒有什麼文化和特殊技能,憑什麼把你調到其他部門去?
就在這個時候,他收到了原來在看守所的時候的“室友”劉喜發的信。除了說點原來的事兒,問問他過得怎麼樣之外,還留了一個行動電話號碼,告訴他方便的時候找個方便的地方給他回個電話。
第二天,鄒奎就找了僻靜的磁卡電話給劉喜發回了電話,劉喜發在寒暄了幾句之後,問他有沒有興趣賺點快錢!要是成了,十萬八萬是有的。
鄒奎怎麼可能沒有興趣,他太有興趣了。十萬塊錢,就現在這份破工作,夠他賺將近二十年了。
於是,他就按照和劉喜發約定好的時間來到了章句市。
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他們這個所謂的團伙,僅僅只有五個人!
除了劉喜發兩口子之外,還有蜀都的鄒奎,他是劉喜發在特區看守所羈押階段的獄友。
還有秦大壯,是劉喜發在特區犯案時候的同案。
還有一個人是趙志強,這個人是劉喜發做生意的時候的合作伙伴,就是章句市本地人,也有過犯罪的前科。
其實還應該有一個人,但是這個哥們沒有找到合適的下手物件,於是就退出了。當時大家都說他沒有發財的命,至於人家的運氣到底是好是壞,呵呵。
他們的犯罪過程是這樣的。
幾個人先確定目標。每人找三個。然後看看哪個上鉤。
目標的標準主要有以下幾點:
1、有一定的經濟實力。這個可以理解,要是折騰個半天,人家沒錢,那不是白玩了嗎!
2、沒有擔任社會職務,沒有很強的關係網。這個也可以理解,萬一你是騙成了,但是人家是市工商聯副職,或者是刑警隊長的拜把子兄弟,你還能跑到月亮去嗎?
3、性格偏平和,或者是本身不乾淨。這個也好理解,你要是騙了個一根筋的暴脾氣,天天到公安局看著人家破案,你鬧心不鬧心。
4、親友沒有在擬冒充單位任職。這個就重要了,就拿王田富來說,要是他二表哥就是在研究所上班,那個“梁主任”就不可能詐騙成功。
都佈置下去,說了大概套路之後。劉喜發就去了豫東縣。
為什麼選擇豫東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