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三人一整個下午都待在酒吧裡,對於新工作,齊十一改往日作風,拼勁十足。

由於酒吧所處的地段是一條新開發的商業街,附近商圈還不夠成熟,人流量較少,並且酒吧的經營模式就目前來說比較傳統,毫無亮點,這也是袁良所承認的事實,但他並沒有策劃出新的營銷策略,只能隨波逐浪般模仿其他較有名氣的清吧,但這基於目前的商業現狀而言,是不太能穩得住市場的。

齊十剛來不久便已經發現了這一點,他對袁良說道:“製造亮點,網路與線下同時進行推廣並提升服務與品質,最好是能夠讓這個酒吧擁有自己的文化與靈魂,創造品牌效應。”

齊十所表述的觀點與我不謀而合,袁良聞言,沉思片刻後,點了點頭。

他朝齊十問道:“亮點和靈魂我比較贊同,但怎麼去實現呢?”

齊十摸了摸下巴,環顧了一下四周,他說道:“音樂酒吧,重點在於音樂。雖然我不是很懂音樂,但我在最難過的時候也會靠著音樂來舒緩心情。當某一首直擊內心的歌曲響起時,我就會不由自主的想起以前。所以一首歌的歌詞唱出了一段故事,那麼我們就可以用故事做主題。”

“故事......”袁良喝了一口酒,沉思道。

我接過齊十的話,開口說道:“對,故事。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將一段回憶當做是心底深處的秘密,是一段不能輕易敘說的故事。可如果有這麼一個地方,能夠讓他們無所顧忌地傾訴而出,更有這麼多聽眾一起分享,我想他們會喜歡的。並且這些故事都可以用一首歌來為其注入靈魂。”

齊十越聽越激動,他繼續說道:“這已經不是單純的音樂酒吧了,在這裡有酒有歌還有故事聽,也能將自己心中積壓的事傾訴出來,這便是亮點。畢竟成年人的世界,想要傾訴本就是一件很難的事,他們可以選擇公開也可以匿名,而我們就用相機記錄下來,進行網路推廣製造熱點賺取流量。”

袁良突然盯著我,稍稍回憶了一下說道:“你跟顧星不是已經幹過這事了嗎?當時那首《嘉賓》可是唱哭了臺下好幾個大老爺們。”

齊十也在這時看向我,問道:“顧星怎麼了?”

我嘆了嘆氣,不知該如何說起。在這時,袁良突然拿出手機,遞給齊十,從外放的聲音聽來,我才知道袁良那晚用手機錄了像,來記錄那一刻的氛圍。

待齊十看完,他沉默了一會後,同樣深深嘆了一口氣。隨後他情緒低落道:“八年啊,難怪昨晚我就感覺顧星有點不對勁,酒都不願意多喝一口。”

“那你跟秦文呢?我可是聽你說,你跟她大二就在一起了。”我喝了口酒,沒有去看齊十的表情,我更希望他也能直面這段感情並且放下,而不是逃避。

齊十一臉苦笑,並沒有說話。袁良卻在這時接過話題,對我說道:“那你呢?莫黎。暗戀三年,畢業時才表白,然後奮不顧身地去了留蘭,與她相愛相殺兩年分手了之後又等了兩年,你當真放下了嗎?”

齊十略微震驚的看向我,“你小子還有這段故事?看來你不太仗義啊,從來沒有與我說過。”

我故作輕鬆,笑著說道:“這下子不就有兩個故事了嗎?袁良我就不揭你老底了,你自己說吧。”

袁良擺了擺手,說道:“大學時期相戀卻沒有走到最後的感情太多了,幾乎成了一種常態,沒啥好說的。我可不像你們,我一向灑脫大方愛自由,怎會被世俗情愛拌住前行的腳步呢。我也做不了陳泉那種花花公子,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沒那本事。”

“那可不行,我跟莫黎都做了奉獻,你也得說說。”齊十好似被勾起了好奇心,他來到袁良身邊坐下,並攬住後者的肩一直不停地催促袁良趕緊說。

袁良有些招架不住齊十的無賴行為,他嘆了嘆氣,只好開口說道:“我跟莫黎不同,我大學時的愛情觀裡有一點我自認為很好,那就是,喜歡就要大大方方的,我從不害怕會被拒絕。”

袁良言至此處,喝了一口酒,潤潤嗓繼續說道:“那個女孩叫唐可,長了一雙會說話的大眼睛。我們的第一次相遇是在百寶巷的那家名叫‘PlanA’的花店,差不多也是在夏季,還記得當時她穿著一件白色的碎花連衣裙,正蹲在門口整理盆栽,我騎腳踏車路過時不小心壓到了她的裙襬。為了賠禮道歉,我在店裡買了一束花,腦子一熱就送給了她,那時我並沒有喜歡上她,只是永遠記住了她收到花的那一刻,眉眼帶笑的大眼睛......”

袁良又喝了一口酒,“自那以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沒有再遇見過。直到我去參加了一個同學的生日聚會,我們再次相遇了。那以後我才知道她原來是在相隔幾百公里外的一座城市裡讀書。她還是那麼愛笑,那一次見面我們很投緣地聊了很多,也很開心。加了聯絡方式後,我們常常會隔著螢幕聊到深夜,彼此間便更加了解對方。學校放假或是週末,我們也會以朋友的身份約好一起出去玩。這樣相處了半年多,我發現我已經喜歡上她了,因為她時常會出現在我的夢裡,既然喜歡,那我就大膽去追,去表白,我請了假,帶著一束花,去了她所在的城市。花是一束白薔薇,她最喜歡的,也代表著我熱烈真摯的喜歡。幸運的是,她沒有拒絕我。那時,我曾以為我這輩子一定會娶她為妻。可是後來,因為異地,我們之間常常缺少一種安全感,不是不信任,而是陪伴。大三面臨著實習畢業,大家都很忙,所以見面的時間也少了,往往兩個星期才能見上一次,可就算如此,我們依舊熬了過來。我想我們是幸運的,因為那時的我們,都堅定地選擇了對方,這很重要。”

說到這裡,袁良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又說道:“現在回想起來,我們在畢業後做了一個錯誤的選擇,那就是同居。在這件事上,她付出了很多,因為她來了南洋。還是那家花店,當時為了慶祝我們的同居生活,我買了一束花送給她,是玫瑰而不是薔薇。之後就開始了為工作奔波的生活,因為是應屆畢業生,我們的生活過的很拮据,也開始為了柴米油鹽而爭吵。那時的我們都不太成熟,處理問題的方式都帶著偏激和感性,所以......我們都很累。可我記得那時,很多人羨慕我們來著。唉...爭吵所帶來的負面情緒一次又一次堆積,直到徹底壓垮了我們。人啊,好像只有在放棄某些事物時,才會顯得足夠理性。所以我們在電話上好好談了一次後和平分手了,沒有告別,也沒有重逢,直到如今......”

“那你還愛她嗎?”齊十問道。

袁良聞言搖了搖頭,自嘲道:“喜歡不是愛,我可沒資格說愛她。”

“喜歡不是愛......”齊十低著頭,一直小聲重複著這句話。

我打斷了齊十的沉思,說道:“齊十,我想你是無法理解這句話的,因為你跟秦文好像連最基本的相互瞭解和理解都沒有做到。”

齊十抬頭看了看我,“莫黎,你錯了。我跟秦文只是愛錯了時間,用錯了方式,並不是不理解。如果,我是說如果,畢業那年我家裡沒有出事,我想我跟秦文會有一個好的結局。”

“對不起。”我想我真的曲解了齊十的感情。

“都是兄弟,說這些幹嘛,都過去了。”齊十滿臉不在意的拍了拍我的肩。

其實我們都明白,嘴上說的好,都過去了。實際上,齊十的靈魂永遠留在了宿舟,袁良的心依舊牽掛著那家早已不再營業的花店,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