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拄劍而立,劍沒有鞘,止不住的殺意、

風捲亂了殘雲,颳著衣袖,男人沒有去理。

清明十一,穀雨未至。

我看到男人的時候,他正用布條擦拭著劍上的血跡,我晃了晃手中的酒杯。他也看到了我,將劍揹負身後,穩步而來,接過杯子一飲而盡。

“敢邀我喝酒的,你倒是第一個。”男人在我對面坐下,身上的血腥氣依然很重。“敢喝我邀酒的,你也是第一個。”我笑笑,又開了一罈封泥。男人沒有接著說話,只是一個勁地喝酒。

“一人頭幾兩?”

“十一兩足矣。”

我從懷裡掏出一貫錢,擺在桌上。“幫我一個忙。”他取走十一兩碎銀,放入內袖,動作一氣呵成。

“誰?”

江湖流傳,在那個兵荒馬亂的年代。有個殺手,見錢做事。不知出自何門何派,至今沒有失過手。江湖上喚他十一,關於這個名字從何而來?一說是其十一步內必取首級,二說是其殺一人只需十一兩碎銀。

“劍法何出?”我將桌上的肉往他面前送。他並沒有理會,自顧自地倒酒。

“無門無派有何關係?能砍掉腦袋,捅進心窩就夠了。”十一笑得很邪,拿起一罈酒,直接抬頭一飲而盡。

“時辰尚早,不如再飲一輪?”我喚來小二,重新溫了酒,上了兩盤肉。

“如今戰亂不止,兄臺如此好武力,緣何不為國出力?”我數了數腳邊空的酒壺,七八個在那打轉。

清明的傍晚還是有點刺骨的。

國家社稷不在心,

唯有杜康醉生平。

王侯將相不入眼,

世人皆醉我獨醒。

十一搖晃著酒杯,看了眼廊外燈籠亮起。

“你就不問問我想殺的人與我結了什麼仇怨?”

“拿錢辦事,其餘一概沒有興趣。”

殺手原來就不分青紅皂白。本非俠士,江湖道義,一律不齒。

小酒館生意漸漸淡去,幾里外奼紫嫣紅,歌舞平生。雖說戰亂,但京城內依然夜夜笙歌。

酒果然是個好東西,能使人忘記什麼。

比如,殺手的本能。

在第十一個酒罈見空的時候,我拔出我的劍。十一慌亂間用酒罈去擋,我只能笑笑。右手刀鞘擊破酒罈,十一倉皇倒地,順勢踢飛原來身下木凳,背身拔劍。

可惜他這劍,這一生卻再也拔不出來了。我左手的劍已經削去他大半個腦袋。

我在小二驚恐的神色中緩緩起身,拍拍身上濺到的酒花,從他內袖取出剛他取走的十一兩碎銀。而接下來,我就是新的殺手十一。

野史記載,當年群雄爭霸百餘年,一神秘殺手,名喚十一活躍其期間。十一步殺一人,十一兩殺一人。

傳說出沒百多年,可謂奇人。

“這就是給我取名十一的理由?”小男孩聽完故事,覺得很是失望,兩條小腿漫無目的地踢著腳下的樹杈。

徐瑋也很失望,這個版本是他深思熟慮,改了很久的故事,既不招搖,又不浮誇,將自己的過往描寫得十分瀟灑。卻沒想到十一這個小毛孩完全沒有興趣。

“你真的不去看看?”劉伊婧在一邊聽罷故事笑得樂不可支,見到徐瑋哀怨的眼神飄過來,忙出聲換了話題。

“不去。”徐瑋眼神不由自主地飄向北邊,“說了不去就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