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大明鹽(嚴)業(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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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邵之所以知道這個鹽礦,並不是他對地質方面有什麼研究。
而是他前世的一個同學就是應城這個地方的。
那個時候他剛上大學沒多久,爺奶故去,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沒法再住。
他那個爹害怕自己娶的小嬌妻不高興,不讓自己歸家。
他只能在外地勤工儉學。
那個應城的同學因為家境困難,也勤工儉學,兩個難兄難弟經常結伴打工。
有一年鹽礦剛好招暑期臨時工,那同學就邀請他一起去。
他在那裡熟悉了雲應鹽礦的具體情況。
沒想到在大明正德時期,這裡的鹽礦已經形成。
必須想辦法把那些地買回來!
聽那蘇老漢的意思,那些地因為不能生長莊稼,分給別人都無人要。
那是不是自己可以坐收漁翁之利?
只是現在還不清楚那些地到底歸誰管,為今之計,是先打聽那些地的情況。
那蘇老漢剛開始說那些地是官府管,後來又說自己也說不定,好像是哪位王爺的,他自己也不清楚。
既然那些地在別人認為無用,買是應該好買,問題所有人不要的情況下,自己買定然會引人注意。
自己用什麼理由購買呢?總要編個合適的理由。
還有就是,就是那些地方是鹽礦,自己買了之後如何開採也是個很大問題。
鹽業是很多朝代的經濟命脈,也是任何朝代離不了的必需品。
“人間百味鹽為上”——嘴再刁也沒有聽說過,有誰不吃鹽的。
大明對鹽業監管那可是相當嚴厲的。
《大明律》規定,凡販私鹽者,杖一百,徒三年;若有軍器者,加一等,誣指平人者加三等,拒捕者斬。
除謀反外,罪莫大於販賣私鹽,格殺勿論。
這種規定是相當嚴苛的,就是說不論販賣私鹽者什麼身份、販賣的鹽有多少,一律追究責任。
要知道鹽業的稅收基本佔大明國庫收入的一半。
大明後期國庫空虛,崇禎窮得差點穿褲衩,原因就是大明後期權貴私鹽販賣、貪汙盛行,國庫收入銳減。
但有暴利的地方必然有亡命之徒,對於一些人來說,只要有暴利可得,就會出現鋌而走險之事!
只是秦邵不不是那些亡命之徒,他現在有自己房子、土地,如果不出意外,有可能考取秀才。
偷偷挖私鹽來賣,這件事是行不通的!
太招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