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勁兒抽著煙,也不理他。

想要毀滅一個人,先要讓其膨脹。

因為我下的最大,孫亮以為我爆點,底牌是半點。他選擇要牌,又是一張七點。他有些猶豫,如果他爆點,我們和局,剩下的閒家下注也不小,但沒我多,所以沒爆點能贏一家是一家。

孫亮思考了一下,搖搖頭道:“我不要了。”

我直接翻牌,“十點半!”

孫亮不由地罵了一聲“我草”,這把牌,他牌最小。

通賠!

他極不情願的把錢賠給我們,一把幾乎輸掉一半的錢。可能有人會想,現在收手,還是贏家。

但是,我想說。

錯了!

賭徒如果知道收手,那不叫賭徒,那算半個老千。

老千能控制自己,當然有些新手也會收手,新手不算賭徒。

當賭控制著神經時,人如同行屍走肉。

孫亮是賭徒,他不會收手。

因為他想把輸掉的錢撈回來。

從三十萬輸到十五萬,這種大起大落最吸引人。

我收著錢,臉上也露出笑容,這次扔了五千。

孫亮稍稍鬆了口氣,他真怕我再下大注,指甲牌沒做完,他是贏不了的。他沒想過,每次做好的指甲牌不是被我破壞掉,就是根本不管用。

贏衝昏了他的頭腦。

孫亮不以為然,我越小注越好,可以給他足夠的時候做記號,接下來的幾把,我依然出千,但輸少贏多,他的錢越來越少。

漸漸的,我平靜下來。

孫亮開始急躁,草天草地的罵著。

到了晚上十一點,孫亮不但把之前贏我的幾十萬全都輸了,還把自己的本錢差不多輸了個精光。

我再次推上五千塊錢。

孫亮的錢已經不夠了。

我說:“說好的半夜,這才十一點,你已經沒錢了,散了吧。”

一直輸輸贏贏,錢越來越少,給了孫亮一種錯覺,錢一定可以撈回來,而且指甲牌做了一半多,雖然每次我卡牌都故意給他安排做過記號的牌,他做的不快。眼看著就要贏錢,因為自己沒錢而離場,是個賭徒就不會甘心。

似乎賭博路上的前面有一塊巨大的蛋糕等著他去分享,收割我們的財富。

他左右為難,掏出電話,應該是想借錢了,但剛按了兩下,就收了起來。他咬咬牙,對著吧檯旁邊的兩個放水的高利貸招了招手。

高利貸走了過來,問道:“老孫,要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