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章 《變法》(變法大成)(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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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鞅在渭水河畔處刑七百人之後,秦國上下對新法再無任何反抗心理,皆乖巧順應新法。
改革戶籍制度,實行什伍連坐法,建立二十等爵制,明令軍法獎勵軍功,陣戰之上一個人頭一個軍功,廢除了世卿世祿制度,嚴禁私鬥,獎勵農耕,重農抑商,改法為律,制定秦律,實施移民政策,西部大開發,誰去西部種田了,那田就是誰的。
在衛鞅的變法之下,秦國百姓欣欣向榮,士兵踴躍爭功,愛上了把敵人的人頭掛在腰上領賞的感覺,只要砍人,就能得爵,砍的越多,爵位越高!
軍爵制度的開創,抹平了賤民與貴族的差距,誰都可以透過砍人改變命運。
而且擁有爵位的話,如果犯罪了,是可以用爵位抵罪的。
衛鞅制定了一個國策,在秦國爵位是與住房、衣服、待遇掛鉤的,有多高的爵位,才能享受多高的待遇,光有錢和有官位是沒有用的,不能豢養僕從,也不能住大房子,穿好衣服。
而且這個爵位還有限制,如果授爵之人自然死亡,那爵位就沒了,並非世卿世祿。
但是如果授爵之人是戰死的,或者他的兒子要代替他繼續參軍,那麼爵位就可以傳給兒子。
這一條款更加激發了秦軍的視死如歸精神。我砍死你我就賺了,我要是被你砍死了,我兒子還能繼承我的待遇將來接著砍你和你兒子。
從此之後,秦國萬般皆下品,惟有耕田和砍人高。
秦國形式一片大好,一年比一年富強。
秦孝公八年,秦軍出兵佔領了魏國少梁,打入韓國,佔領安陵、山氏,秦國的勢力範圍插入到魏韓交界地帶。
秦孝公十年,秦軍威猛的圍住了魏舊都安邑城,使得魏國丟盡顏面。
秦孝公十一年,佔領魏國西北國境最重要的戰略據點固陽,同年,在秦楚間必經咽喉之地修建了武關,使得楚國難以攻秦。
衛鞅是個狠茬子,他不但治國治民強,治軍能力也強。
秦孝公十年和十一年的兩場戰役全都是由他披甲上陣,指揮軍隊打出的勝戰!
秦國國力越來越強,嬴渠梁心中對恢復穆公霸業的信心也越來越足。
秦孝公十二年,嬴渠梁下令衛鞅徵調士兵與農夫,按照中原傳承自殷商和夏制的衛國、魯國的國都規模,在秦國一個叫咸陽的地方,營造一個新都!
次年,新都才剛修建出了個輪廓,嬴渠梁就著手開始遷都了,將秦朝的行政中心從櫟陽慢慢遷移到了咸陽。
在遷到新都咸陽之後,正因為新都百廢待興,一切都是嶄新的,不像櫟陽那都是一群守舊世族,完全適合嬴渠梁和衛鞅大展身手。
同年,在嬴渠梁的支援之下,衛鞅就開始進行了第二次變法。
第二次變法要比第一次變法的動靜還要激烈。
開阡陌封疆,廢井田,制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推行縣制,開始徵賦,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並且頒發分戶令,一家父子兄弟不能住在一起,必須分為小家。
總的而言,這第二次變法主要就是進行土改和政改。
正因為第一次變法中的軍改使得嬴渠梁掌握了一隻強大精銳的軍隊,在這隻軍隊的支援下,老世族也好,守舊派也罷,全都只能屈服在刀鋒之下。
但是如此一來,老世族和秦國的貴族、世卿的權利全都被衛鞅給取締了,他們從高高在上的貴人,地位急劇下降。
這使得他們極度仇恨衛鞅,唾棄衛鞅的新法,每天都在暗自謀劃,如何消滅衛鞅,迫使君上取消新法,將秦國重新領回穆公之政,讓他們這些老世族,舊貴族重新掌握秦國權利。
.....
“左庶長,渠梁始終不明,為何你非要執意推行法治,人治就那麼不堪嗎,老太師為秦國嘔心瀝血多年,贏虔作為我的弟弟,自然是為我秦國利益而戰,為何不網開一面呢?”
“還有諸多老世族,哪個不是從穆公以來就世代為我秦國出力的,在新法面前,就不能對她們寬容一些嗎?”
咸陽宮中,已經叢生白髮了的嬴渠梁十分不解衛鞅的做法。
今天老世族們又聯名上書指責衛鞅刑罰太過,毫無人性,秦律過重,有傷天和,不少老世族以死諫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