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八章 《變法》(新政頒佈)(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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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三年。
變法之爭結束之後,嬴渠梁就命令衛鞅先行起草一份變法預案,作為變法的先行政令,試探一下。
衛鞅欣然應許,他花費了三天時間,起草了一份。
此令的大致內容有五。
其一是刺激農業的生產,衛鞅制定了增加每地農民數量的要求,並且禁止農民私下買賣糧食,一切糧食都必須賣給官府,也必須從官府這買,這使得農民從此以後都以耕種為頭等大事,專心務農。
其二就是抑制商業。
衛鞅在墾草令中規定,商人不能賣糧食,並且酒和肉的價格提高了數倍,商人銷售貨物的稅收也加重了,並且禁止百姓經營旅店和客舍之類的場所,並且加大了交通要道和市集的賦稅,限制商人的活動。
其三便是重新塑造秦國百姓的生活習慣和提高農業地位。
衛鞅加重處罰力度,嚴禁百姓私鬥,並且著重打擊好吃懶做,揮霍錢財,偷奸耍滑,不幹實事的百姓,取消掉了所有影響農業發展的娛樂活動,將農業立為秦國的立國之本,重視非凡。
其四便是削弱貴族、官員的特權。
衛鞅加重貴族賦稅,並且規定貴族子弟也必須服徭役,提高免徭役的條件,想免徭役可以,加錢。
他還禁止了士大夫遊學和辯論,這樣會提高百姓的見聞,使中央不好愚民。
其五便是一些小政。
比如統一徵收土地稅,加重商人和貴族的賦稅,在全國做人口普查,實行戶籍制,每個人都要登記戶籍,禁止百姓無故遷居。
禁止了隨軍商人帶歌姬和運送糧食的工作,商人必須要做的是為軍隊提供兵器鎧甲或者軍需。
這個墾草令上的內容基本上全都是衛鞅的強秦九論中政策的前置安排,為接下來的正式變法鋪路,也讓百姓先適應一下變法程序,不然一下跨步太大不好治理。
的實施非常的順利,百姓雖然有些許怨言,但是總體效果非常不錯,在實行三年之後,秦國中央的稅收翻了一倍。
並且秦國第一次統計出了國內到底有多少百姓,對基層的瞭解無比清晰,百姓很難逃脫徭役與兵役,使得秦國軍隊壯大了不少。
在秦孝公四年之時,韓軍釁畔,還被秦君敗於西山。
這是秦國二十多年來難得的一場勝戰,促使嬴渠梁更加堅定了變法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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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56年,秦孝公六年。
甘龍府上,一個府吏神色焦急的對甘龍通風報信著:
“太師,那個衛鞅已經被君上任命為左庶長,總領國政推行變革之事。”
“而且君上還賜予了衛鞅穆公曾經用過的鎮國金劍,號令所指,違者殺無赦。”
“並且下令全國,凡是壞秦國變革大計者,無論公室宗親,一律依法論罪!”
甘龍原本是秦國的上大夫,在先君時期,秦獻公將原本屬於左庶長的權利一分為二,將治民的權利賜予了甘龍,將治軍的權利賜予了當時的左庶長嬴虔。
今年開春的時候,秦孝公嬴渠梁下令,將甘龍明升暗降,表面上是升職為太師了,但是卻把它高高捧起,收回了治民的權利。
果然,前幾天君上就將嬴虔的左庶長一職任命給了衛鞅,並且賜予了他軍政首席大臣的權利,治軍治民一手抓,可以說現在衛鞅一步登天,擁有了如同東方六國相國一般的權勢。
甘龍閉目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