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民警終於從前門繞進來找到李正和金毛的時候看到了奇異的一幕——

滿嘴是血金毛人坐在地上嗚嗚地哭,一臉的絕望又無奈。

幾個輔警如狼似虎上前將金毛摁住,上了銬子,這次還帶了挑麻繩將他捆成了粽子,又將他渾身上下搜了個遍,甚至抽掉了金毛的腰帶。

見到民警,李正指指金毛解釋:“他想要攻擊我的時候自己摔的。”

畢竟見義勇為也同樣會涉及一些法律上的問題,作為一個法律專業的本科生,李正不可能讓金毛訛詐自己。

民警問李正:“年輕人,謝謝你出手相助,跟我們回派出所做個筆錄吧?”

李正連忙擺手:“不了,我還有事,要去買菜呢。”

民警說:“你這是做了件好事,我們沒別的意思,就是做個筆錄然後看看你是哪個單位的,給你們寫個表揚信,興許還有見義勇為獎勵!”

李正最怕出名,民警不說還好,一說要給他寫什麼表揚信要給什麼獎勵,頓時頭搖得跟撥浪鼓一樣。

“不不不,我不需要什麼獎勵……”

民警說:“見義勇為獎啊!人家想都想不到,你還不要?”

李正還是搖頭一個勁地推辭:“不不不,不要。”

說完看了看錶道:“抱歉,警察同志,我要回家了,我要去買菜……”

買菜……

民警還沒反應過來,李正早已經飛快地跑了。

沒錯……

跑了……

而且很快。

一眨眼就消失在校門口方向。

胖民警問瘦民警:“嘿!你看那小子,要給他寫表揚信他還不願意了?奇了!”

瘦警察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人,看著李正的背影左看右看感覺有些意思,摸著下巴若有所思道:“我怎麼覺得……”

話到這裡,又不大肯定,沒說出口。

胖警察說:“覺得什麼?”

瘦警察擺了擺手說:“沒什麼,只是覺得這個年輕人有些特別。”

胖警察忽然雙眼一亮:“得查查!”

瘦警察:“啊?”

胖警察說:“怕露臉,難道也是個逃……”

最後那個“犯”字沒說出來。

因為忽然覺得很不合理。

如果也是逃犯,不會傻到出手多管閒事。

倆警察最後還是沒有靠譜的答桉,於是先帶人將黃毛押回所裡去交人再說。

李正跑出校門口,回頭看看警察沒追過來,鬆了口氣。

他忽然也覺得自己有些奇怪。

以前吧,做好事也不怕留名,尤其是學生年代,巴不得受表揚。

現在奇了。

下意識地對什麼“出名”之類的事有種莫名的抗拒。

總想一個人安安靜靜低調點,不要受人過度關注。

想來,當著兩年多的兵,經歷許多事後,他感覺自己有些變化,但是一時半會兒也說不上哪有什麼不同。

去了市場,精心挑了一條魚,又買了新鮮牛肉,搞了只雞,到山民的地攤上買了點菌,打算回去燉個湯給奶奶喝。

折騰了大半小時才從市場出來,回到家已經快黃昏了,太陽移到了西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