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牆的那一便是挨著牆壁的一圈花壇,李正跳進了九里香中,遠遠看到那個嫌疑犯沿著中學向西的圍牆跑去,而不是朝大門方向跑。

“還挺聰明的……”

李正搖頭苦笑。

從大門出去很容易被堵,往西跑,翻圍牆再出去,那邊也是一條小路,順著小路能通往一個山坡,那裡是個公園,進了公園鑽進林子,逃脫的機率就大大增加了。

在一個受過嚴格訓練的特種兵面前,嫌疑犯那點速度真的不夠看。

用來擺脫警察還行,李正估算了一下,追上這傢伙估計只需要兩百米,對方還沒到西面圍牆那裡呢!

心中這麼想,腳下沒停。

其實受過訓練的人做出的反應和處置幾乎是下意識的,看到眼中的情況,大腦立即會做出相應的反應——該怎麼做,怎麼應付,怎麼抓捕,怎麼擊斃等等……

當然了。

這只是個嫌疑人,不能擊斃……

犯罪嫌疑人是個額頭前面染了一點點黃的瘦高個,也正因為瘦高,所以才靈活敏捷,剛才翻圍牆比拿幾個追他的警察伸手敏捷不少。

他本以為已經甩掉了警察,心中大喜,美滋滋地朝西面狂奔,那種逃脫制裁的出籠鳥般的興奮刺激著腦垂體,瘋狂分泌著多巴胺,讓他出於一種極度亢奮的狀態。

然而高興沒超過十秒鐘,他發現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有人在追自己!

還是個年輕人,剪了個小平頭,他孃的還穿了個迷彩服。

該不是警察吧!

他頓時嚇了一跳,全身汗毛都炸了。

再一想,不對,他認出來了。

追自己的這小子有點兒印象……

在哪見過……

對了!

就剛才迎頭相向而行的那個小子!

自己越過他向前跑的時候還用餘光瞥了一眼對方,迷彩服上沒警銜也沒軍銜!

不是當兵的也不是警察!

嗨!

他又開始興奮了。

如今有些幹體力活的也喜歡買套迷彩服穿身上幹活,不為別的,耐磨耐髒嘛!

只是這小子身上的迷彩服有些不一樣,看起來怪怪的……

反正不管那麼多,他敢管閒事,就讓他知道馬王爺長几隻眼!

這都什麼年代了,還有人敢多管閒事?!

很快,他發現了一間讓他驚掉下巴的事——

在他剛才那麼略微思忖的片刻。

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