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什麼是自燃(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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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雷斯頓被週末吸引了,他彷彿看到了案件的另外一面,坐在他辦公桌對面的傢伙似乎對這個案子有和其他警探完全不一樣的切入點,他能看到第二層面展現出來的東西,而這些東西往往被普通人或者說正常人所忽視。
“周,你的意思是泰德放火?”
普雷斯頓充滿質疑的問道:“可是消防局的專家確定了這是一起自燃案件……”
“什麼是自然?自然是指可燃物在空氣中沒有外來火源的情況下,靠自熱或外熱增加熱能而產生的燃燒現象。比如說鈉。”
“鈉是一種金屬元素,也是人體內肌肉組織與和神經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能與水反應成氫氧化鈉,在水中非常活躍,且能夠釋放出足夠的熱能產生氫氣。如果熱能足夠大,鈉就可以令可燃物燃燒。2002年,比利時的阿黛爾在海邊撿貝殼,在回家的途中就發生了自燃事件,後來經過火災現場的專家調查,阿黛爾所撿的貝殼中含有鈉,事後經過調查,該物質來源於海邊一群正在衝著天空釋放煙花的青年,煙花衝上天空轉變為黃色就是鈉在起作用,這才是2002年阿黛爾自燃事件的謎底。”
資料庫。
普雷斯頓有一種看到了資料庫的感覺,而且這座資料庫還是智慧的,能把所有曾經發生過的線索、案例都完全結合起來,用看是雜亂無章的手法套出一條別人根本瞧不見的羊腸小徑直抵終點。
只是……稍微思索一下後,普雷斯頓又開始產生了懷疑:“周,你說的是有些道理,可是你似乎忘了一件事,鑑證科檢查過泰德的西裝,上邊根本沒有任何化學物質。”
“當然了,泰德的西裝上只要有水就已經足夠了,他還需要一直膠皮手套,在計程車司機的目光跟隨著阿曼達從車上走下,將鈉抹在車座靠背上,這段時間一定不能長,不然鈉會氧化。這樣能解釋阿曼達為什麼在被泰德披上西裝的時候瞬間就將西裝抖落在地上,她不是一點禮貌都不懂,而是西裝上的水跡沾到面板的時候,她覺得涼!”
週末解釋的頭頭是道:“在這個失禮的動作出現以後,原本就不打算和泰德繼續約會的阿曼達自然不會解釋什麼,快速離開也許是最好的選擇。於是,她回到了車上,習慣性的坐在剛才的位置,這個過程時間非常短,而阿曼達的肌膚和衣服已經被泰德身上的水跡打溼。鈉和水在汽車上產生了化學作用,加熱的時間稍長,這才是這輛車已經開出去很遠,阿曼達才燃燒起來的原因。還記得計程車司機說阿曼達講過的一句話麼?阿曼達說的是‘你的椅子靠背怎麼會發燙’而不是‘上帝啊,我體內燙的像是在燃燒’,這句話足以證明火源並非來自體內,相信這一點在消防局專家的鑑定下也能鑑定出來。”
“消防局的專家不是鑑證科的專家,他們負責堅定的是起火原因,那麼,在沒有明火靠近情況下產生的燃燒,可不就是自然麼?鑑證科負責鑑證的是屍體和泰德,他們也許也對焚燒過的現場進行過鑑定,但是,一定是在拿到消防局專家的鑑定報告以後。有了這份權威報告引路,鑑定科的工作變得簡單了,只要證明消防局的專家是否出錯就可以了,畢竟進行火災現場的鑑定並不是他們的強項,於是,在兩個工作小組的合作下,最應該被關注的地方徹底被忽視了。”
普雷斯頓沒想到週末如此大膽,敢直接指責鑑證科!
“周,你的意思是,泰德並不難抓?”
“我沒那麼說。”週末搖頭道:“阿曼達的死我能想明白是怎麼回事,可是教堂內的兩個死者把我難住了。”
“你是說……”
“是的,泰德升級了作案手法。”週末坦率的承認:“目前我還沒把握抓到他。”
普雷斯頓又糊塗了:“剛才你不是還說阿曼達的案子你已經破了麼?”
週末離開嘴角道:“那都是我的推測,SIR,我沒接觸這件案子,所有訊息來源都是在將阿瑞格交給兇殺科進行問詢的時候聽騎士說的……更何況警方的任何鑑證報告只要出現反覆就會成為對方律師扯皮的關鍵點,加上有消防局專家以‘自燃’為題目的現場鑑定,哪怕我說的一切都是真的,想把泰德關進監獄也太難了一些。咱們沒逮著泰德的手,還給了泰德處理作案工具和把衣服鋪在礁石上打溼的時間,這一切,,泰德,在憑一己之力和洛杉磯警察局兇殺科下棋,很明顯,第一局咱們已經輸了。”
震驚!
一個巡警從聽來的線索中能推斷出如此縝密的案情和犯案經過,這得,這得……
普雷斯頓這回信了,他相信泰德的兒子羅賓是被週末親手送進監獄的了,因為這個傢伙有這個本事!
“周,我一定會全力把你送到兇殺科。”
“謝謝。”週末感謝了一句以後,默默起身離開了警長辦公室,腦子裡多了一個問題,自己對案情的瞭解來源於和騎士的一次交談,那普雷斯頓是怎麼知道的?他提的問題絕不可能是新聞報道中所寫的,這些日子的新聞報道週末每一篇都看過,全部都沒涉及過案情,幾乎都是玄之又玄的猜測。
扭回頭往辦公室內看去的瞬間,他剛好看見普雷斯頓拿起了電話,週末自言自語道:“那通電話……不會一直都沒掛過吧?”(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