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還以陛下馬首是瞻!(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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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人的表現,朱由校雙眼一亮。
倒不是這人的那一聲怒吼,什麼要自己償命之類的,而是這個壯漢發起飆來,連他身前的人和他是敵是友都沒有去區分,而是為了可以儘快抵達自己面前,而選擇直接將擋在他面前的第一個人直接撕成兩半。
那個被撕做兩半的人,很明顯就是白老九的擁躉。
伴隨花花綠綠紅紅黃黃的東西撒了一地,弘螺山口的雪原上,又平添了幾分驚悚和蕭殺之色。
這壯漢,是個傻子啊。
天生神力的傻子,這就讓朱由校有了利用之心。
戰場之上,雖然這個傻子能夠造成的實際殺傷並不至於多麼巨大,多麼可怕。
但是以這個傻子下手之殘忍,行動之迅速。
一旦兩軍進入了近距離短兵相交之時,這個壯漢套上一層精鍛重甲,那就是一個殘忍至極且刀槍不入的殺人狂。
以殘忍兇暴的手段對敵,能夠極大提升己方士氣,打擊對方士氣。
這一點,朱由校一直以來都是心知肚明。
若不是因為知道這一點,朱由校又豈會不論在哪,都要玩上一手京觀呢?
而一個傻子,以朱由校在後世學的那麼多心理方面的技能而言,只要這個傻子有一絲一毫的心理破綻。
那麼朱由校想要利用起來,還是很容易的。
只需要這個傻子,不是徹頭徹底被白老九馴服,宛若李逵之於宋江一般那種死心塌地的猛獸就好。
但是甭管怎麼樣,這人朱由校覺得有意思,可以留他一命試試能不能馴服他,讓他為自己所用。
想到這裡,朱由校嘴角一揚,甭管是傻子還是瘋子,只要是個人,被殺就會死,被超出他承受能力的力道攻擊後腦勺,他也就會暈。
但是在此之前,朱由校想要試試,這壯漢的分寸到底如何。
畢竟自己想要把他收為己用的主要原因,是看中了這貨的殘暴和天生神力。
若是這傢伙不抗揍,那麼就需要針對他的弱點之處,好好的做點準備才行。
兩腿輕輕一夾,朱由校胯下早就和朱由校心意相通的戰馬發出一聲嘶鳴,人立而起。
就在這電光火石之間,那痴肥壯漢的步子,也衝到了朱由校的身前。
“咚!”
百鍊大槍的槍身,如同一根鐵棍一般,狠狠的砸在了痴肥壯漢的後背之上,將壯漢打了個踉蹌。
這一抽,朱由校沒有使用全力,只是稍稍使了三四分力。
可在朱由校此時的三四分力氣之下,換作常人,少不了一個骨折。
畢竟這一擊,可是一點不含糊,直接砸在了傻漢子沒有任何防具的脊背之上。
雖然說這個時代,看起來明軍和建奴的八旗精銳都有著滿副甲冑,可這並不是代表著盔甲這玩意在這個時代已經爛大街了。
就連棉甲和布面甲在這個時代都是稀罕物,更何況像是精銳們所裝備的有著夾層鐵片以及鎖子甲之類萬億的精甲。
努爾哈赤以十三副遺甲就敢起兵,而在這個時代,私藏一副盔甲,就是重罪。
明朝明文規定。
凡民間私有人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號帶之類應禁軍器者,一件杖八十,毎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