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殺了它,奉我為王(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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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
接連響起的噗通栽倒聲。
間隔響起。
兩人宛如幽靈一般,在山崖之上穿梭著。
隨著死去的森林狼數量變多,棲息在山崖之上的森林狼察覺到了情況。狼王發出狼吼,將散落的森林狼叫到一起,準備反擊入侵者。
“可惜!”長夏惋惜道。
她藏身在一棵大樹之上,藉助樹和樹之間的距離,射殺了三頭森林狼。她沒詢問沉戎收穫,不過按照節奏推測,沉戎擊斃的森林只會多不會少。
“狼吼——”
“沃野何時多了一群狼?”
遠處,有族人聽到狼王的狼吼,頓時發出了驚呼聲。
吃驚之餘,心底升起了勝負欲。
於是,很快有族人反應過來朝長夏這邊直奔而來。想贏得狩獵比賽的勝利,獵殺狼,絕對比追殺牛羊勝算更大。
同時,狼皮價值比牛羊更大。
更別說,狼牙、狼骨都價值不菲。
“速戰速決。”沉戎急聲道。
長夏微怔,狐疑道:“沉戎,怎麼了?”
“狼吼,會把族人引來。”沉戎解釋道。
“那我們直接殺進去?”長夏一聽,狼吼會引來族人,頓時急了。開口,就直接說要殺向山崖之巔。
顯而易見。
狼王就在上面。
“我直接殺上去,你上樹為我掠陣。”沉戎道。
長夏速度太慢,跟不上森林狼的速度。正面戰鬥,輸多贏少,太危險。沉戎直接讓長夏上樹,藉助弓箭偷襲,方便沉戎衝向森林狼。
長夏不傻。
沉戎一說,就聽懂他的意思。
環視一圈,找到一棵適合的大樹,快速上樹。
然後朝沉戎比劃手勢,催促他動手。再拖延下去,說不定就會有族人過來。長夏絲毫不懷疑族人們的速度,等他們過來,自己肯定搶不過。
長夏清楚必須在族人趕過來前。
快速將山崖之上的森林狼盡數擊殺,乾脆利落贏下這場狩獵比賽。族人以後就不會再擔心她進森林,可謂是一舉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