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殺了它,奉我為王(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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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擔心楓葉他們遇上其他猛獸?”長夏反問道。
沉戎挑眉,戲謔道:“這話…你覺得可能嗎?沃野臨近部落,你認為部落會放任兇獸在這裡隨意出沒?這群森林狼十之八九是最近遷徙過來的,再晚個一兩天,部落肯定會遣人過來清剿。”
沉戎參加過幾次部落巡邏任務。
他清楚,沃野同樣在部落巡邏範圍之內。
“看來,我倆運氣確實逆天!”長夏傲嬌道。
沉戎將擊斃的森林狼掛在身後的樹枝上,指點長夏瞄準山崖下岩石旁邊,左邊那頭森林狼。同時,沉戎鎖定右邊那頭。
顯而易見。
他倆決定殲滅掉這群森林狼。
“我數數,然後同時動手。”沉戎比劃手勢,低聲道。
長夏沒開口,晃動幾下手上的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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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剛落音,沉戎如利箭一般迅猛衝向右邊那頭森林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拗斷那頭森林狼的脖頸。同時,耳畔傳來噗呲聲響,一道鮮血噴灑而出,噴濺到沉戎的腰腹之上。
“長夏,幹得漂亮!”沉戎誇讚道。
長夏時機抓的極好,同時射藝真的十分出色,難怪惹得南風等人誇讚連連。哪怕是沉戎使用弓箭,最多就長夏這樣,不可能做的比她更好。
“我發現血脈能力的另一個用處。”長夏神秘笑了笑,開口道。利用血脈能力鎖定獵物,這是長夏不久前的發現。
“聰明!”沉戎再次豎起大拇指。
長夏配得上他的稱讚,普通獸人不會深究血脈能力。長夏絕對是獸族中的另類,她能有今日成就,絕對與自身努力離不開關係。
果然,上蒼不愧虧待勤勞之人。
“血腥味開始散開,我們需要抓緊時間。”長夏激動道。
沉戎擊殺的那頭森林狼,倒不用擔心血腥味擴散的問題。可是,長夏射殺的這頭就不同,鮮血順著脖頸滴落,很快染紅大片土地。
哪怕長夏及時灑下去味粉。
血腥味仍然會小範圍擴散開來。
這片山崖明顯是森林狼的巢穴,勢必生活著數十頭森林狼。
血腥味一旦擴散,這對接下來他們的獵殺行動有弊無利。
“行動,看我們誰速度更快?”
沉戎看長夏一臉興奮,發出獵殺邀請。
長夏應允,提著弓箭步入山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