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開始 我的時間:什麼算好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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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是一個好人,但我真的做過好事嗎?
認真地思考一下……
我好像也沒做過什麼真正幫助到別人的事情……
什麼算做好事?
如果做好事的前提是不帶私心,那我好像也沒做過什麼真正發自內心幫助到別人的事情。難道我是個自私的人嗎?突然要我思考,我還真就一時想不起來。我好像沒有真的想過去幫助別人。
我忍不住開始回憶,回憶我沒有做過一件稱得上好事的好事。
再細細想來,好像真的沒有。
我什麼時候開始變得自私的?難道我天生薄涼嗎?
不是說小孩最懂純真奉獻嗎?
認真思考一下,我小時候做過什麼真正意義上幫助別人的事情嗎?想不起來了。
如果真正幫助別人是指發自內心只為了別人好去幫助別人,那哪怕是我小時候也沒做過。就算做了,也一定是出自於別的動機。
我想想……
我好像有做過這麼一件,幫助別人的事情。是當時想給乞丐一點錢……我覺得他好可憐。然後呢?然後父母過來跟我說他是騙子,往前走,不要管不要看。
我是真正意義上想幫助他們嗎?
授之於魚,不如授之於漁。
所以我是出自同情和憐憫。尼采定義憐憫為終極誘惑,本質是將他人視為弱者,用對方的羞愧達到自我滿足。
或許這可以解釋為什麼發出善意,讓人快樂。可是,這樣解釋似乎又將做好事後產生的興奮變成了憐憫的伴生物。
這個做法的確是在付出,但這付出真的是為他人好嗎?還是為了自認為為他人好後得到的快感?
如果是真的為他人好,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有思考過這個行為會對他人造成什麼影響?這個影響會讓他人產生什麼改變,從什麼方面讓那個人變得更好嗎。如果連這些都沒有想過。是在真心實意的想幫助他人嗎?
你怎麼知道你給予的幫助真正讓情況更好,而不會讓情況變得更糟呢?
我還做過別的好事吧。
我給小朋友分享糖果,在朋友有難的時候和他一起罵讓他生氣的事情。
可這是真正意義上為他人好嗎?
好像也不是……
我這麼做的本質其實是為了其他人的尊重,為了其他人的友善……也不是出自內心想他們好,本質上還是想讓自己好。
我當真如此自私嗎?
如果做好事的標準如此高,那這天下有幾個人做過好事?
認真想想,有時候我並不是出自想幫助他人的心態去幫助他人,但最後其他人的確因為我的行為獲得了好處。
那麼我為什麼要糾結呢?
我糾結的原因是在譴責自己沒有發自內心真正想去幫助過別人。
可是,真正發自內心想去幫助別人,就一定會有好下場嗎?
強迫別人接受別人並不需要的好意,反而讓別人產生負擔。這是一種壓力。是真的為他人好嗎?
我有過無私的想讓他人好的時候嗎?我算是個好人嗎?反正我應該不算是個壞人。我也沒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也沒有為了自己的利益去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