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兇案現場的邏輯矛盾(第1/2頁)
章節報錯
案情分析室裡,大家都被夏安這突然的這句話嚇了一跳。
康旭最先反應過來,對夏安得出的結論有些嗤之以鼻。
你一個新來的警校生,連一起案子都沒處理過,關於‘903’案,更是連現場都沒去過,也沒參與過對嫌疑人的審訊,你有什麼發言權?
更別說還是這麼離譜的結論。
還栽贓陷害,你以為自己在看刑偵小說啊?!
想到這裡,康旭立刻反駁道。
“法醫那邊已經出了實驗報告,死者體內的米青液就是郭宏義留下的,這就是鐵證。
“而且這還是郭宏義親口承認的,他還承認自己在7月24日的中午兩點左右和死者發生過關係,並且我們還在他的車裡發現了作案工具。”
夏安被嗆了也不生氣,而是反問道。
“既然你證據那麼充分,為什麼郭宏義還不認罪?”
“你......”康旭被噎了一下,反駁道。
“那是他還在抱有幻想,這種死硬分子,我從警四年見的多了,什麼樣的人沒有。”
夏安見他還不服氣,於是又說道。
“那好,我給你舉個例子。
“你和一個女孩去約會,女孩喜歡吃老乾媽辣醬,但是住處附近的超市沒有賣的,於是讓你來的時候捎一瓶,你買了兩瓶,自己留了一瓶。
“然後你們約會之後,你走了,女孩吃辣醬辣死了。
“這樣的情況下,就因為你手裡有和死者同款的辣醬,就懷疑你是兇手嗎?
“辣醬又不是稀罕東西,很多超市都買的到,總不能所有買過同款辣醬的人,我們都懷疑他是兇手吧?
“同理,繩子和膠帶又不是什麼稀罕東西,你可著整個縣城去找,在同一家店買過同款繩子的沒有十個也有八個,難道這些人都有嫌疑?
“你們拿繩子和膠帶做證據,郭宏義當然不會承認。”
康旭被噎得說不出話來,憋了半天才說道。
“那好,既然你要講證據,那咱們就講證據。
“你說兇手另有其人,目的是為了栽贓嫁禍,那你的證據呢?你又有什麼證據能證明這個結論?”
夏安此時已經徹底想明白了案子的關鍵,於是環視一下眾人才說道。
“我的證據很簡單,就是那個經過精心佈置,但又錯漏百出的作案現場。”
“作案現場?”康旭皺眉問道。
“對,你們就不覺得那個現場哪裡不對勁嗎?
“兇手作案後,用拖把將室內徹底擦了一遍,沒有留下任何指紋和腳印,這說明兇手的反偵察意識很強。
“那麼問題來了,死者是被綁在床上,臉部糊了膠帶憋死的。
“單從這個動作來看,不管是兇手先將死者綁起來扔到床上,還是直接在床上將死者制服再綁起來,都會不可避免的在床邊留下大量的痕跡。
“但是現場的勘察結果卻是,床邊一個腳印,一根頭髮都沒有留下,這說明兇手絕對在床邊認真打掃過。
“你們想想,他連地都擦了一遍,為什麼看不見掉在地上的鬧鐘?
“他反偵察意識那麼強,難道就不會想到那個鬧鐘可能會指明他的作案時間?
“而且我們假設那個鬧鐘是死者女孩買的,那她肯定天天要用,可為什麼上面一個人的指紋都沒有?
“就算沒有兇手的,那死者女孩的指紋總該有吧?難道死者女孩每天用自己的鬧鐘還都戴著手套?
“這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