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魚和抓逃犯(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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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室裡,坐著一個瘦削的男人,他臉上的鬍子被刮淨,露出一張凹陷的面孔。
牆上的電子鐘分分秒秒地閃爍著,而他眼中卻一片灰敗,流露出茫然無邊的荒涼。
季凜和小張走進審訊室,葉小舟的眼神並沒有一絲一毫的變化。
小張:“跟你一起唱歌那幾個人已經供認了,你這邊還是不開口麼?”
葉小舟:“他們都是好心人,他們沒有罪。”
小張:“沒有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住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們這個走失兒童互助會的成員,來來去去串通幫你逃匿!說不定在行兇前就跟你串通殺人,那時候就要以共同犯罪論處了!”
葉小舟的臉上閃過一絲不甘,淡淡地冷笑一聲:“你們警察就會亂抓好人,那些人都是失去孩子的父母,可憐的只剩下軀殼了,你們還要為難他們。”
“有罪與否,不是你們來決定的,是由法律來決定的!”
“那就拿出證據來證明我有罪!”葉小舟再次緊緊閉上嘴,鼻腔裡發出一聲悶哼,不說話了。
小張:“我們不必向你證明,法庭上你自會看到證據。”
葉小舟:“我沒有殺人。你們過了時間,就得把我放了。”
葉小舟往後一靠,擺出一副有本事你零口供辦了我的態度。
眼前的這個人,很精明,不好對付。
季凜始終沒有開口,一直低頭在吹保溫杯裡的飄著的茶葉,葉小舟時不時地偷偷瞄他一眼,對季凜的姿態嗤之以鼻。
審訊室裡的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眼看季凜的茶水喝得差不多了,他扣上了蓋,不慌不忙地開口:
“七年了,你算是我追捕名單上的一位老朋友了。我今天不跟你講坦白從寬,因為你我都清楚,你的罪孽太深。”
葉小舟的嘴唇剛蠕動了一下,季凜豎了豎掌,打落了他還未成形的詭辯:
“我們做警察的,跟你以前做捕魚的沒什麼分別。你們不停地撈魚,我們不停地抓犯人,都是一份工作。你存心耗著,我們也就跟你耗著,工作嘛,免不了麻煩,但總得交差。你今天坐在這裡,就別想出去了,早晚都得交代,但我希望你有尊嚴地交代,也別拖累這麼多年幫助過你的可憐人。”
季凜說罷,給小張遞了個眼色,小張端了杯泡好的茶遞到了葉小舟桌子上。
葉小舟用那隻蒼白瘦削的手拿起了茶杯,很有風範地抿了一口。
季凜盯著葉小舟漸漸舒緩的眉峰看。
“孫萬臣家的咖啡喝不慣吧?”
孫萬臣就是走失兒童互助會的牽頭人,葉小舟在他家的別墅地下室藏匿了七年。
葉小舟萬萬沒想到他會這麼說。
季凜緊接著發問:“孫萬臣留過洋,習慣應該偏西式,你愛好茶藝,家裡最貴的東西就是茶盤了,這麼些年都跟著孫萬臣喝洋咖啡,喝不慣吧?”
葉小舟啜飲杯茶,闔目不言,以不變,應萬變。
季凜也不急,信手拿起一柄圓形塑膠扇,扇子是大街上發的,印著某某婦產醫院的廣告,硬是讓他搖出一派朗逸出塵來。
“聽說你對詩詞有研究,喜歡蘇軾麼?”
審訊室外,厲落張大嘴巴做了個誇張的驚訝表情:
“呦!季隊還有內秀?”
張局長輕笑一聲:“你們季隊年節的時候給我寫了副對聯,還被我鄰居給看上了,死活給要走了。”
厲落的下巴快要驚掉下來了!
菜菜說:“張局,季隊就送您一副對聯啊?他過年還送我一副字兒呢!”
“是嗎?!”張局長擰起眉頭。
厲落忽然像想起什麼似的:“啊!原來雲開家牆上掛著的那首詩,真是季隊寫的呀?落款我看了半天,寫的龍飛鳳舞的,我研究半天,以為是哪個姓季的大書法家呢!”
張局的臉色更不悅了,陰陽怪氣地問:“是麼?他還送別人詩了?送什麼詩?”
厲落答:“蘇軾的《記承天寺夜遊》。”
張局橫眉立目,甩袖負手,從鼻孔裡哼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