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嚴苛(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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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飛燕的觀念一時難以轉變。
楊辰也沒想著讓她一下子就變個人。
“暫時試行!”
“好不好,看效果。”
司馬飛燕遲疑了一下,她還不滿十八歲呢。
治軍趕不上楊辰,她認。
治政手段,她更是外行,胡亂插手未必就好。
試執行?
那先等等吧!
接下來。
楊辰釋出了五殺三罰令。
卻把所有人嚇了一大跳。
叛國投敵者,殺!
姦淫擄掠者,殺!
謀財害命者,殺!
貪汙受賄過一百兩者,殺!
盜竊超過一百兩者,殺!
三罰令最是古怪。
貪汙受賄,二十兩以下,丟官罷職,斷一指。
盜竊者,二十兩以下,斷一指。
謀奪他人財產,二十兩以下者,斷一指。
以上三類,每多二十兩,就多砍一根手指。
直到把一隻手砍光了,就輪到掉腦袋了。
要知道,大晉延續了大周律。
刑罰很是寬鬆。
罪大惡極者判處死刑也有,但少之又少。
縣、府、州,路、最後到朝廷,需要層層上報。
最後確認判處死刑,才會秋後處決。
諾大的中原之地,一年也沒三百人。
更多的就是服苦役,或者乾脆刺字充軍。
楊辰倒好。
完整的律法幾乎棄之不用。
五殺三罰就解決了?
這也太簡單粗暴,形同兒戲了。
司馬飛燕有意見,難得來一次的明月都反對道。
“楊辰,你也是學富五車之人。”
“你應當明白,歷朝歷代無數先賢重重增補之下,才有今天的大晉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