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突然反擊(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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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有效,證人,你可以不回答這個問題。”
法官也不認為證人的生平,和這件案子有什麼關係,贊同了楊佐銘的反對。
“呵!”
雷萬霆輕聲一笑,似乎並不在意這樣的“出師不利”。
十分直接,雷萬霆進入正題,問話道:“洪警官,你可不可以再說一遍,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
“當然可以!”
這一次,中年證人十分爽快,立馬開始答道:“3月2號晚,我們尖東警局接到報案,說是海濱街頭髮生砍人事件。”
“接警之後,我們尖東警局出動二十六名警員,包括我在內,馬上趕到了現場。”
“到達現場後,我們果然發現海濱街頭已經殺成一團,有不少疑犯甚至已經倒地不起。”
“當時,我馬上就吩咐小隊成員做事,而我自己也追擊起一名逃跑的疑犯…………”
聽到這裡,雷萬霆適時打斷道:“洪警官,你追擊的疑犯,是不是就是我的當事人?”
“不是,我追擊的疑犯是一個紅色頭髮的年輕人,當時他跑進了巷道。”
“我同樣追進巷道,之後看到了兇殺現場。”
“陳奇,也就是死者,當時趴在地上,基本已經死亡。而被告,當時就站在死者旁邊,身上滿是血跡。”
“看到這樣的情形,我當時立即拔槍喝住了被告,並且對他實施抓捕。”
洪警官無疑早有準備,對於當天晚上的細節說得是清清楚楚。
雷萬霆頻頻點頭,一副剛剛知道的模樣,好奇再問道:“你抓被告的時候,他一身血跡,手裡還拿著兇器?”
“血跡是有,但兇器沒在他手上。”
洪警官老老實實,答話道。
“兇器在哪兒呢?”
雷萬霆就好像一個學生,虛心問道。
“就在旁邊垃圾桶裡面,當時我銬住了被告,將他按在地上,之後沿著血跡,從旁邊垃圾桶裡找出一把砍刀。”
“經過血跡對比,死者身上傷口對比,我們警方可以肯定,那把砍刀正是兇器。”
“而兇器上面,我們除了查出死者與被告的指紋外,再沒有其他人的指紋。”
“由此,我們警方也可以確定,兇手就是被告。”
“原來是這樣啊!”雷萬霆微微點頭,一副學到了的模樣。
可這在其他人看來,完全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證人洪警官的話,其實先前已經說過一遍。
他作為控方最有力的證人,又是親手抓到被告的警員,一開始就已經闡述過經過。
這會兒再來一遍,話語幾乎分毫沒差,細節亦然。
換言之,他再一次的述說,除了更加肯定兇手就是靚坤外,再無其他意義了。
偏偏問話的,還是本該為靚坤脫罪的辯護律師。
老實說,在場所有人,包括法官在內,都已經對雷萬霆產生了很大厭煩。
這壓根是個沒本事的律師啊。
不僅如此,他似乎連大律師最基本的本事都沒有。
先前楊佐銘問證時,他好像看戲一樣,從頭到尾沒反對一次。現在輪到他問證,效果更是奇葩,直接把自己當事人的罪名按得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