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繼續進行。

因史斌把長安治理的太好,治安水平空前的高。

所以吸引了太多的商旅出來交易,往常他們都是小心翼翼的交易,怕被強盜搶。

而史斌當政後,大離朝的國都長安城朝政清明,守夜人監察力度之大,使大盜小盜皆無所遁形。

所以國際貿易空前的繁榮,其盛世之景,位居大離朝建國以來之最。

出嵐國採購量太大,所涉及的法律事項太多,所涉及的人也太多。

鬧出事端後,所要裁決的事更多,所以只能一件件來。

接下來解決民事行為能力問題。

一位天竺國商人的女兒今年十五歲,出嵐國皇商買來大離朝的絲綢後,精加工,繡的花太美,賣的花布太精美,引來各地商旅搶購。

天竺國商人的女兒覺得長安城太美了,貿易街上的商品琳琅滿目,可愛的小姑娘被那美麗的花布吸引了,就得失了魂一樣。

可見她有多喜歡這些花布。

女孩子哪有不喜歡花的?

可是布和成衣不同,布的規矩是按匹賣,您要是說,我只買一尺行不?

行,出門左轉,加價去布鋪。

我這不伺候。

小女孩家裡是富商,又是家中的獨苗,從小受盡父母的寵愛。

這是自然,要不是有實力的富商,她也不可能有能力隨爹爹出國。

小丫頭對錢沒概念。

她爹爹給她找了個物件,已經成婚。

她那夫婿,也是十五歲,倆小屁孩。

身材還沒發育好呢,先結婚了。

小男孩家裡條件不如女方,所以既想討好岳父,又想討好媳婦。

小女孩說要買十匹布,給家裡好多地方都用上,小男孩啥也不說,掏錢,一百兩銀票和一堆碎銀子掏了出去。

後來才知道十匹布,得用車拉。

他們就讓身邊的僕人給拉回了家。

女孩的爹爹看到後,非常不高興。

怎麼能這麼糟蹋錢呢,挺貴的東西,而且家裡就用不到這麼多。

於是他批評了倆小屁孩一頓,小屁孩知道錯了,瞎胡鬧不對,於是一起給爹爹道歉。

天竺商人讓僕人拉著車去退貨。

這下子出嵐國商人不幹了。

為啥?

依出嵐國的法律,錢貨當面點清,出門概不負責。

沒有質量問題,不給退。

天竺商人說,依我們天竺法律,十六歲以上的孩子才可以單獨購買大宗商品,低於十六歲的購買行為一律無效,可撤回。

但書條款是,如果該行為發生在交易地,而交易地法律與天竺國法律不同的,以交易地法為準,不適用天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