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是不是見義勇為(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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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亮亮叫了一聲:“義哥。”
秦守義一歪頭,示意他出去。
張亮亮離開後,秦守義問了他最關心的問題:“你明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為什麼還要和他在一起?”
林亞楠喝了口咖啡,說道:“法庭已經判了他無罪,你剛才說的那句話,好像毫無根據。”
秦守義氣的左右來回踱了幾步,然後坐在林亞楠對面,問道:“你們什麼時候在一起的?
是不是在案子之前就認識?
如果是的話,開庭之前,你為什麼不申報利益?”
林亞楠明白,秦守義是在懷疑她的人品。
“對,案子開庭前,我是認識他!但那時只是純粹的認識,完全沒有其他特別的關係。
所以你不能毫無根據的質疑我偏私,再說了,庭審時,你也在現場,有沒有用偏私,你看不出來嗎?”
林亞楠接著說:“我是檢察官,我有我的職業操守,這場官司的敗訴,不是輸在我不夠專業,而是輸在你這個重要證人,當庭推翻自己的口供。
希望你可以反省一下!
批評人的時候,應該用客觀的事實作為依據。別讓主管偏見,影響了你的判斷!”
秦守義被林亞楠說的啞口無言,“對,你是律師,我不是,我口才不如你!但是時間可以證明,我對你絕對沒有偏見!
如果你全盤否決我所說的,你說那個姓唐的什麼都沒有做過,有主觀有偏見的人是你而不是我!”
林亞楠感覺很難和秦守義溝通,作為檢察官,說話辦事要講究證據,已經成為了她的習慣。
再加上,聽到別人說唐本安壞話時,她就莫名的氣憤,彷彿比說她自己都要更生氣。
林亞楠:“既然大家對人對事的看法有這麼大分歧,這麼話不投機,就不用再談下去。”
秦守義見林亞楠如此護著唐本安,他心裡也是氣憤不已。
二人不歡而散。
丁隊長辦公室。
看完筆錄後丁隊長對秦守義說道:“林檢察官和唐本安的口供都很正常,的確沒有合理疑點去懷疑唐本安。”
秦守義:“師兄,我和這個傢伙之前有私人恩怨,這就是他找人報復我的動機。”
丁隊長反問道:“證據呢?”
秦守義深吸一口氣,無奈的搖搖頭。
丁隊長鄭重的說道:“我們當警察那麼多年,跟我們有過節的人從魔都東邊排到魔都西邊都排不完。單憑動機去推測,在外面混的都有嫌疑。難道全都抓回來問一遍?”
秦守義再次被問的啞口無言,看著丁隊長,委屈的說道:“師兄,連你也不相信我?”
丁隊長笑了,這個師弟就是一根筋,說到現在他還在鑽牛角尖。
丁隊長:“我相信你,是因為我認識你。可是現在要法官相信你,你就要拿出證據。
而且唐本安還是見義勇為,替你捱了歹徒一球杆,他如果真想揍你,他幹嘛還去幫你?
那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嘛!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秦守義明白,丁隊長說的沒錯,再說了,警察局也不是他家開的,他懷疑誰就能扣留誰。
警察做事也要公事公辦,公私分明,沒有任何證據,就想留下唐本安,根本行不通。
此時,最令秦守義想不通的是唐本安為什麼替他挨一棍子呢?
難道他真的是見義勇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