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是不是見義勇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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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的這間辦公室非常狹小,正確的說,它應該是一間審問室。
呆在裡面,感覺壓抑,呼吸不暢,很不舒服。
聽著陸軍的質問,唐本安感覺很無語,他這樣的警察真有點不可理喻。
難道不救秦守義,讓他挨一棍子,很可能就被打死了!
這樣才是我應該做的?
我救人還錯了?
雖然很憋屈,但配合警察錄口供是公民應該盡的義務。
唐本安看向王鳳,說道:“警官,這位警官好像對我有很大偏見。”
王鳳並不打算幫唐本安,冷聲說道:“那就請你解釋一下,為什麼這麼巧,事發的時候,你會和傷著同時出現在球場。”
唐本安無奈,這幾個警察是一個鼻孔出氣的,都在針對他。
唐本安耐著性子,解釋道:“我之前已經說過了,我約了朋友一起打球。
就是目擊證人林亞楠。”
陸軍突然暴走,大聲問道:“你胡說八道什麼?你約了她?她是起訴過你的檢察官!你們倆什麼關係啊?”
唐本安無奈,說了,他們又不信。
自己好心救人,現在被當成嫌疑犯對待。
唐本安想早點離開這個小屋子,只好解釋一下:“我和她算是男女朋友關係吧。”
陸軍突然笑了起來,說道:“你說林檢察官是你女朋友?那王檢察官豈不是我的女朋友嘍,你不要吹牛了!”
唐本安實在受不了這個陸軍,不客氣的說道:“喂,警官!我是此案的證人和受害者!
我盡了市民的責任,阻止犯罪的發生。
你們不但沒有獎勵,反而把我當嫌疑人一樣審問!
難道這就是你們維持警民關係的做法嗎?”
陸軍毫不示弱的說道:“誰跟你是警民關係?我們和你是兵和賊的關係!
你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上次老大在法庭指證你,你懷恨在心,現在故意找人來報仇。
還故弄玄虛,把自己裝成救人的英雄!就你也配!”
唐本安:“喂,你說話小心點,我可以告你誹謗!”
陸軍一拍桌子,“怎麼?怕你!你去告啊!”
王鳳趕緊調停,拉住陸軍的胳膊,說道:“對不起啊,唐先生,其實呢,我們都只是想知道這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麻煩你把事發經過從頭到尾再說一遍。”
在另一個偏大點的辦公室裡,張亮亮再給林亞楠錄口供。
林亞楠享受著咖啡,舒適沙發的待遇。
此時,林亞楠正說到:“沒錯,我們是約好了去打高爾夫,而且時間和地點都是我定的。
你們絕對沒理由懷疑那幾名兇徒是他安排的。
更何況我親眼看到他為了救秦警官,自己也受了傷。”
張亮亮把口供記錄完後,說道:“好的,你看一下,如果沒有問題,請你在這裡籤個名。”
林亞楠接過口供,仔細檢查有沒有錯漏之處。
按說大概看一下就行了,
但她不行,就連語法有沒有歧義她都要檢查。
沒辦法,職業病。
這時,門被從外面推開,秦守義走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