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交鋒(五)(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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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就和李忠權在風波坑碼頭接觸,
當李忠權收到錢後,按老規矩辦,把賊髒扔進被告的車裡。
很明顯,他們已經習慣了這種收錢交貨的接贓模式。
被告說,他對賊髒一事毫不知情,實在很令人懷疑!
究竟真相如何?
就要交給各位陪審員以及法官大人做出公平公正的裁決。”
隨著林亞楠擲地有聲的結案呈詞結束,現場鴉雀無聲,一根針掉在地上,都能聽見。
劉建軍思考了片刻,起身打破了這片寂靜,他必須要做點什麼,否則情況會越來越不利。
劉建軍:“法官大人!被告選擇自辯陳詞!”
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現在形勢已經完全處於不利局面,
就看唐本安能不能透過自辯陳詞重新獲得陪審員以及法官的信任。
唐本安環顧一週,衝所有人鞠躬行了一禮後開始自辯陳詞。
唐本安:“各位,我今天站在法庭上,我覺得最難過的,不是我受審,而是我爸爸,他為了我,他甘願承受所有的指責。
所以,如果要辯護,我覺得應該要為我爸爸辯護!
而不是為我自己。
我爸爸這一生,經過很多風浪。
我們從小到大,我爸爸都堅持教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錢不是最重要的。
做人一定要重情義,有恩必還。
我爸爸這句話,一直影響我到現在。
所以當爸爸對我說,他欠權叔一個很重要的人情,一定要還時,
我就知道,我根本不需要問原因,和計較利益。
當我接到權叔的電話,他說需要錢救急。
我毫不考慮,就立刻調動了五百萬現金,拿去給他。
我希望他可以安享晚年。
所以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取些什麼貨作為回報。
可是當我到了碼頭,權叔無論如何都要堅持把那袋東西給我。
我不肯收。
他就跟我說,他不想讓我們當他是乞丐一樣施捨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