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交鋒(五)(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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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空氣彷彿凝固了一般,讓人喘不過氣。
林亞楠抓住了唐定邦語言上的破綻,順勢猛攻。
林亞楠:“唐先生,你必須解釋清楚什麼叫有來有往?
否則就無法解釋李忠權為何要將賊髒扔進被告的車裡?
你們分明就是有某種慣***的默契,是不是?”
唐定邦此時徹底被激怒了,失去了冷靜思考。
此時他如果能冷靜一點,也許還能挽回局面。
他聲音都有些許顫抖的說道:“不是!我兒子從來沒有接過髒!是我!是我跟忠權走私,有一次我們接贓貨被人追,忠權替我擋了一槍,所以我兒子是代我去報恩的。”
最後,唐定邦把事情攬到了自己身上。
劉建軍默默的坐下,此時他什麼也做不了。
唐定邦已經承認有過接贓行為了。
接下來會更不利。
旁聽席上一陣唏噓之聲。
林亞楠:“你是承認有接賊髒的前科了?”
唐定邦斬金截鐵回道:“是!可這是我以前做的事,跟我兒子無關。
是李忠權老頑固,非要按老規矩辦,我兒子不肯要那包髒貨,他就扔到他車子裡。
喂,你們要判就判我有罪,為什麼要冤枉我兒子?”
唐定邦激動的雙手顫抖,指著林亞楠,說道:“你們不能冤枉我兒子!”
被告席上,
唐本安最不願看到的一幕還是發生了,還是把父親牽扯了進來。
如果可以,唐本安寧願自己坐牢,也不想把父親牽扯進來。
林亞楠終於在唐定邦這裡開啟了突破口。
這也證明了她的能力。
官司進行到這裡,已經到了尾聲。
林亞楠做結案呈詞。
她面向法官以及陪審員行了一禮後後,朗聲說道:
“縱觀整個案件,被告的父親和李忠權曾經有接收髒貨的合作,
以被告和他父親的密切關係,被告不可能不知道李忠權所謂的急需用錢是指要把貨物脫手,賣賊髒。
李忠權在搶劫得手之後,急於把賊髒脫手,於是約被告父子見面。
事隔僅僅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