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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桑國,京都城,下屬三河縣鎮,記載》

文久三年,春初三月彌生,初四朝陽。

當地民間組織巡邏隊於鎮外發現現役巡邏隊員龜田次郎的屍體。經由特殊人士勘驗得出結論,乃是被妖邪吸乾精血而亡。

死者二十三歲,屬於三河鎮代官龜田一脈,留有一遺孀,無子嗣,以及部分財產。

代官龜田四郎,以族中長輩身份前去慰問,與次郎遺孀發生爭執,後雙方和解。有關龜田次郎身死一案,暫時被當做懸案,留置於文獻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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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久三年,春初三月彌生,初五朝陽。

三河鎮甩尾巷口,發現三名男屍。三人身份皆為甩尾巷的普通百姓。

經調查得知三人此前曾與昨日死者龜田次郎一同去參加黑市商人舉辦的菜場。時間為初二晚上,屍體被發現時,死亡時間不過六個時辰。

與龜田次郎死法相當,均是被吸盡精血而亡。外來僧人林忘川主動協助本地巡邏隊隊長山下一郎調查兇殺案。案件疑點盡數指向城外古剎。該古剎已於十幾年前破敗,僧侶盡數離開,破敗原因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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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朝陽。

又四名死者於三河鎮外河邊發現。

死於精血耗盡,身份皆為本地居民。疑似同樣參與初二晚上菜場,徹夜未歸,家中人曾有報案,尋找無果。後被河邊浣洗衣物的婦人發現。

發現時屍體已經浮腫不堪,面容難辨。

僧人林忘川略懂屍體鑑別之術,被尋來於山下一郎等巡邏隊一同調查,死亡時間無法具體確定,疑似昨夜晚間遇害。

死亡時間初步判斷,依舊是精血耗盡而亡。因又遭到了長時間水泡,導致屍體鑑定結果一度遇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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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七午後。

又五名屍體被發現。

此次死者均在各自家中發現,均是昨夜半夜回家中,閉門不出,次日被鄰里發現異常。破門而入時,屍體已經僵硬。

僧人林忘川鑑定與之前死者死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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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朝陽。

二十七具屍體於三河鎮附近不同位置被發現。

此次死亡原因均為人為。每處案發現場都留有一個生存者,曾目擊一個自稱無花光頭僧人現身將死者殺害。

一夜之間,僧人無花殺害二十七人。

此事一出,整個三河鎮都開始不安穩。民怨沸起。紛紛指責巡邏隊失職。

巡邏隊隊長山下一郎頂著壓力不得不調查此案。本地父母官龜田四郎給予全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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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馬伕將最後一個字寫完,詢問一旁的龜田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