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黃昏時段,出了黃龍府南面首山照狼,遠離了黑風陣陣、陰煞瘮人的兩狼嚼羊口,魏頡和蒼參二人縱馬行入了黃龍府最南邊的那座大城之中。

大禹王朝主動簽訂喪權辱國條約,割讓給天燭南院大王耶律鎮江的六座雄城之一。

陽鳳。

魏蒼二人因在谷內經歷了那一場烏雲遮日的戰事,心力和身體消耗量巨大,此時肚腹都已著實有些飢餓,便在城裡挑了家規模不小的酒樓,準備好好犒勞一下肚子。

入得店內,因兩名劍修外表頗為光鮮亮麗,紅綢伴青衫,一看便知必然不是缺衣少食之徒,兜裡銀子肯定少不得,小二匆匆上前笑臉相迎,殷勤招呼,態度懇切熱忱,讓人覺得這酒樓的服務質量確乎不賴,值得入席一吃。

由於此店早已名聲在外,平日裡一貫門庭若市,前來光顧的客人極多,這會兒功夫樓上的所有包間已滿,小二陪著恭謹的笑臉,詢問兩位爺們要不在樓下找個地兒坐坐?

魏頡和蒼參都非促狹無禮之輩,自然也不多作甚麼挑三揀四,樓下便就樓下好了,大不了稍稍吵了那麼一點,反正兩個大老爺們的,坐哪兒不是坐?又不是嬌羞怕人的鄰家小媳婦兒。

走南闖北,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的江湖兒女,素來都毫不在意那等細枝末節的小事。

兩人便在酒樓店小二的指引下,於一樓靠近大門處選了個空的位子,安穩坐定。

蒼參衣服裡一兜的黃金豆可謂鼓鼓囊囊,金屬碰撞摩擦,走路都能聽到不少響聲。

別人有錢,那是富得流油;他有錢,卻是富得流金汁兒。

想來自打出世時開始,蒼參便完完全全不知道「差錢」這兩個字怎麼寫,買什麼都管夠,想要什麼都能有。

入座後,慷慨大方的點了一大桌子上等酒肉飯菜,還不忘特別吩咐叮囑店內夥計,務必要用最好最肥美的草料飼餵馬匹,他和他朋友兩個的坐騎都是稀世難覓的奇種良駒,異常珍貴少見,萬萬怠慢不得。

待飯菜美酒陸續上齊,蒼、魏這對一同血洗了少鹹山青銅峰的兄弟,同坐於一桌,盡顯遊俠壯士才有的豪邁姿態,大口大口端著酒碗喝著,手抱粗壯骨頭啃食蹄筋,一大口一大口的牙咬撕扯,沒嚼幾下便咽入肚子裡面,搭配色香味齊全的佳餚菜系,塞得滿嘴都是,再順著酒液吞進腹內,好不快活豪爽。

那店小二是天燭國本土狼蠻族人,性子與知法守禮的中原百姓有異,對此種喝酒吃肉的灑脫架勢非但沒有任何厭惡,反而由衷欣賞欽佩,僅是看了幾眼,嘴裡就嘀咕了一句「真是兩個壯士」,然後就轉身忙著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坐於同桌飲酒啃肉,酒肉肚量不小的蒼參甚感自在,心情頗為不錯,對幾個時辰前在谷中鬧出的那場「不愉快」,倒也不再多麼耿耿於懷,畢竟他蒼參不是那種過分小肚雞腸之人,過去了也就過去,又非甚麼觸及底線尊嚴的折辱,沒必要像個怨婦似的恨得牙癢癢,非得解仇了不可。

干戈雖完全沒有化成玉帛,但至少也沒有愈演愈烈,進化成不見血誓不罷休的死戰,這種良態情況的演變,對於常年走江湖的人而言,其實是件頂天的好事。

不管怎麼說,寶貴的身家性命自始至終都只有一條,丟了就再也不剩,既能免去一場決戰廝殺,用不著血流滿谷、橫屍在地,這對於並非受虐狂的劍客蒼參來說,理當多事不如少事,沒必要的戰鬥既能少一場,那自然便有少一場的好處。

當然,若那個姓蘇名羽白的大黎國女子脾氣倔到了極點,不依不饒,不願善罷甘休,即使是在自己明顯不佔理的情況下,也還是堅持傲慢至極的挑起血腥戰事,無論如何都定要在峽谷裡好生戰上一戰,那蒼曲陌作為五階脫俗境大圓滿劍修,也自能親身奉陪,決計是要讓她多多少少吃些苦頭才行,至於分不分生死,那就另當別論。

得饒人處且饒人,但既然是那蘇姓女子過分惡劣可恨,咄咄逼人,不得理卻也不饒人,那麼蒼參一介出身刀光劍影的俠士,必然也不可能是那種膽小怕事的無能傢伙,兩兩爭鋒相對,一番註定會流血滿地的傾力廝殺,就要無可避免了。

屆時如若蒼參較量不利,在白衣女「劍仙」的攻勢下節節退敗,頹態盡顯,大有殞命谷內的風險,那魏頡作為蒼兄的朋友,自然沒有作壁上觀的可能,肯定會及時出手,與之聯手對戰,雙強協作,不遺餘力的圍殺那一襲雪色白衣!

青衫紅綢,聯袂圍攻白衣,照狼山兩狼嚼羊口那座峽谷的這一「名字」,恐怕便要名如其實,變得無比貼切了。

蒼參臉頰微紅,猛地抱起一個酒罈,往嘴巴里灌了口清酒,然後放回桌上,輕聲「呵呵」一下,眯著眼睛看向身邊的那名紅綢年輕人。

青衫客伸手搭在魏頡的左肩上,小力捏了幾下年輕人肩膀處結結實實的腱子肉,笑道:「老魏啊老魏,雖說你也姓魏,且姿容外貌英氣十足,一看便知絕非甚麼庸俗凡流,但起初啊,我當真是萬萬也沒想到,你居然會是那大名鼎鼎的狼煞魏魁的兒子!」

蒼參輕嘆一聲,繼續道:「虧我當初還那麼誇張的告訴你我爹是蒼山大俠,還自稱什麼天狼十傑之首,天狼府數一數二的風流人物……唉,早知道你爹身份如此不同凡響,我也就不多這個嘴了,丟人吶!」

魏頡亦微抿酒水,咧嘴而笑:「你當我是你啊,「我爹是魏魁」的這個紅利,我已經吃得夠多了,再多說這些還有什麼意思?實在無趣得緊。我不希望他人因我父親的身份而對我改變看法,所以一向不會在和某人初次認識的時候,畫蛇添足,在自己名字的前頭加一個「狼煞魏魁之子」這樣的字首詞,那樣未免顯得我太過窩囊,本身自己沒什麼本事,廢材一個,就趁了個名聲煊赫的厲害親爹,虎父生出個沒用的犬子,那才叫丟人呢。」

魏姓年輕人也懶得再動筷子,用手捏了片熟牛肉送進嘴巴里,「而且我可是大禹王朝處處遭受官府通緝追殺的死罪重犯,連天子嬴勾都想要我的腦袋,像我這種不足與人道也的逃犯身份,再到處瞎報身世,豈不是給我爹爹丟大人了?所以啊,還是儘可能低調一些吧,一來是行走江湖,低調點準沒錯,能有效減免不少的衝突,二來就是能少給我爹丟點臉面,等我魏頡以後真闖出一番事業成就了,再四處和陌生人自報家門也不遲,等到那時候,想來我爹在天上聽著了也能歡喜,覺得他兒子總算出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