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晚來春雨發好物(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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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帝國景宗十八年初,又是一年四月清明。
一把油紙傘緩緩過橋樑。
傘下過了今日便已及冠之人眯著雙眼看橋下水面上的微風細雨。
直溼衣衫。
經脈內此刻空蕩蕩的,本來經脈內星羅網布的元氣,此時如山間枯水小溪,只餘淺淺鵝卵石間殘存著些許水泊。
本來歡快遊曳的小白魚此時也不見蹤跡,這大概便是用出那鬼使神差一劍的代價。
可惜那一劍的風光沒有太多人欣賞。
五年前那件事最後的結果是小鎮走出了十幾位少年少女。
沈哥兒,年哥兒,吳姐姐,一眾人早早地離開小鎮了。
丁前溪看著遠處霧濛濛的青山,鎮子人家煙囪裡偶爾冒著縷縷青煙,有雞翠鳴,狗長吠。
鎮子充滿了尋常的煙火氣息。
其實跟有些人說的那樣,能活著就很不錯了。
日子過得一天又一天,只是山上的深潭裡,捉不到小白魚了,自然也熬不出高胖少年最喜愛喝的那碗白魚湯。
有些人一分開,可能這輩子都沒機會見面了。
而有些人,見了一眼,便再也忘不掉了。
隔壁鄰居家不知道吃了什麼迷魂藥,偏偏要讓丁前溪娶了曹錦兒做那上門女婿。
及冠以後就要結婚了。
對了,那個嬌俏少女替自己抹身洗澡,也早已見識到自己那般不堪的樣子。
想起那折斷的手腳,光恢復便用了三個多月,在大道前途面前,果然自己是不被在乎的那個吧?
還好有那個拎著一桶井水好不容易拖拽到門前還潵去大半的嬌憨少女一直陪著自己。
都說男女授受不親。
老實樸素的中年夫妻,更是在意自己閨女的黃花最終被誰摘去,要是沒有自己父母的默許,那姑娘無論如何也不能與自己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吧?
其實隔壁那對夫妻看著鄰居一直看著這孤兒長大,十幾年間也沒少幫襯,這次看著本來活蹦亂跳上山的小夥子,回來的時候那般慘樣,這讓早已經把丁前溪看做半個兒子的婦人,紅了雙眼。
這位小鎮上婦人,只是聽說什麼機緣,什麼大道,沒讀過幾本書的她才不去管那些,不過婦人看著丁前溪的模樣,便知道這肯定是個福緣淺薄的少年郎了。
好在這小子很小的時候便十分懂事,自己閨女也十分膩歪著那個少年,鎮上有人說什麼閒話,骨頭斷了即使長好了,也不能幹莊稼活了,小鎮上一直老實巴交的中年漢子,那次破天荒頂了句嘴,那孩子年紀還小,骨頭斷了,不見得長不好,跟小麥地似得,冬天再怎麼碾壓,來年春天長勢依舊喜人。
不像有些人啊,天生的軟骨頭,就愛欺軟怕硬,耍嘴皮子。
中年漢子那晚在自家婆娘面前,挺直了腰桿!
那小子雖說暫時只算做半個兒子,可一旦娶了自家閨女,半個不就約等於一了嘛。
丁前溪想著那彷彿從骨髓裡流淌出來的神奇東西,那顏色像…酒?
骨頭雖然斷了,可那東西無孔不入,如今好像也沒留下什麼後遺症。
不過,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那沒能報的仇,這輩子可能真的報不上了。。
在外人看來,僅僅獲得一條小白魚的丁前溪,資質即使是有,恐怕也只是比江湖武夫高那麼一丟…
食之無味,棄之…那便棄之吧。
陸叔叔帶著年哥兒走之前特意過來看望了少年一眼,只是當年自己執意不願麻煩人家,僅僅向對方求了一個固定住所,後來又東拼西湊著過生活的少年,怎麼看也不是那種甘心平庸的人?
叔叔說,“你孃親以前在這片山河也是頂頂有名的女俠,只是後來不知怎麼嫁給了吳王,年輕那會其實叔叔也是極為愛慕你孃的,只是很多東西有時候實在是不由己,不過你五歲那年剛到府上的時候,那一言不發的倔強樣子,簡直像及了你娘。你說你要自己過生活,我便允了,其實暗中對你多有照顧,說這些不是想讓你以後感激些什麼,實在是我已經老了,此次離別這處老宅子以後可能就回不來了。”
中年富人形體消瘦,將手中的房契地契送給丁前溪,“先彆著急拒絕,就當是留個念想。”
少年接過那些看似薄紙,實則沉甸的東西,當時不能尚不能起身的丁前溪,只好略顯苦澀的說聲謝謝
那富貴宅門其實一直深鎖,少年未曾看過,也不願去看,後來也不曾住在矮小別院裡了,從山上下來的時候便被曹錦兒父母接到了家中。
這個孤兒感受到了久違的溫暖。
只是他還喜歡一個人坐在矮小別院那木門後的青石板凳上,即使很多人都不在了,很多人都離開了,但是這裡有很多血淋淋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