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李光彩和“光彩杯” 第11章:“稻花雞”案(4)(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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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在案。”執法官對書記說完,又問王:“被告還有沒有證據?”
“沒有了。”
執法官又拍下驚堂木:“法堂調查完畢。原告,陳述你的理由。你要說明:有什麼異味、人吃了會怎麼樣。”
張守慶沉吟片刻,說:“我只覺得有異味,但不知是什麼,也不知人吃了會怎樣,我只是擔心如果東西不正,會引來莫名的病症,甚至引發傳染病。”
執法官問:“那麼多食客一致認為沒有異味,你卻說有、又拿不出依據。原告,你必須拿出能讓本執法信服的理由來,否則本執法不支援你的狀告。那樣,你有可能承擔誣告的罪名。”
張守慶一字一句地說:“我相信那些食客所言不假,但這隻雞裡的異味很重、絕對有古怪。他們覺不出來,但我能強烈感覺到。我是藥師,本來對異味的感知優於常人,況且,論辯味的本領,不是自誇,我在藥門也是數得著的。”頓了頓,突然朗聲道:“我張守慶雖不能代表藥門,但我今天以藥門弟子的名義發誓:這個菜有異味、有古怪!在沒有查清原因之前,‘望聞香’不能開業!”
張守慶說得鄭重,大家也頻頻點頭。是啊,不管是王懷有意還是無意,萬一有什麼不對路的東西摻進食物、引發傳染病怎麼辦?
執法官對王懷說:“被告,對原告的陳述,發表辯護。”
“是!”王懷恭敬地行完禮後,神情變得有些激動:“執法官大人,我‘望聞香’雖不敢說有多大的名聲,但好歹也是兩百年老店。兩百年來,不敢說菜做得合口、但敢說從未被人指責過有古怪,自開店以來從未有過!把菜做出異味出來,絕不是我們商人的本意,我們不會這麼做。
“我本人非常敬重張師傅,張師傅為人耿正有口皆碑,我相信張師傅絕不會無的放夭、無端指責小店。同時,我更敬重藥門、更相信藥門師傅們的辯味能力。但是,張師傅對他的狀告拿不出任何依據,到底是什麼異味、到底有什麼古怪?什麼也說不出來,只說以藥門弟子的名義發誓。被告認為僅憑藥門弟子的身份不能支援狀告。
“另外,張師傅還當眾問我們菜裡是不是放了三葉樹,三葉樹是禁物,這個罪名擔當不起,請執法官大人還被告一個清白。”
王懷聲音一落,堂下的嗡嗡聲響起。執法官一拍驚堂木:“傳‘知味齋’老闆孫二孃。現在休堂,待孫二孃到來之後繼續開堂。”
“恭送執法官!”在原告被告的叉手禮中,執法官轉到後堂去了。
執法官一走,堂下開了鍋、鼎沸之聲四起。
有人說好端端地,“望聞香”放什麼異味啊,還想不想做生意了?不可能不可能;
另有人說,藥門的張師傅那為人沒的說,他說有古怪那肯定有古怪,別跟我講那些老食客為什麼吃不出來,那要能吃出來“望聞香”豈不關門了?
一人問為什麼要傳“知味齋”的孫二孃過堂,另一人馬上說你笨啊,那孫二孃自從十幾年前從父親手裡接過“知味齋”,就一直在仿“望聞香”的招牌菜,有一個仿一個,叫她來分辨是最恰當的了;
旁邊有人說,其實“知味齋”仿的菜已經不錯了,尤其那“稻花雞”,其色香味不遜於“望聞香”的了。他的話音還沒落下,立刻被身邊的人噴了一頭口水:什麼什麼?“知味齋”的“稻花雞”不遜於“望聞香”的?告訴你差老鼻子了!你什麼品味啊……
李光彩對胡自在說:“這法堂,挺像回事嘛,先舉證質證、後辯論,最後是不是還有最後陳述啊。”
胡自在眯著眼睛瞧了李光彩一陣子,才說:“這你也知道啊,高中的課程好像沒有這些內容吧。”
李光彩用右手食指蹭了蹭鼻子、嘿嘿一笑:“我老爸就是律師。對了,孫二孃?這名字起的……莫非這裡的人不知道《水滸》?”
“知道。四大名著書店裡都有賣。孫二孃真名叫……沒幾個人能記住,她就故意這麼叫,廣告效應嘛。”
孫二孃來了,在驚堂木聲中,法堂繼續開堂。
李光彩看那孫二孃,好似二十來歲的樣子。可剛才聽說她接父親的班都有十幾年了,不會吧。他低聲問胡自在:“這孫二孃高壽?”
胡自在說:“總有四十多了吧。”
保養得可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