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李光彩和“光彩杯” 第10章:“稻花雞”案(3)(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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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守慶說:“王老闆先說的見官,這原告理應由王老闆擔當。”
王懷連忙說:“張師傅提出我‘望聞香’的菜有異味,自是張師傅擔當原告才合情合理。”
差官聽著不樂意了:“有事告狀、無事散開,不要在官府門前聒噪。”
王懷指著張守慶對差官說:“見過差官,這位是藥門的張師傅。”
那差官本來鼻孔朝天、沒正眼瞧這些人,聽王懷一說才看仔細了張守慶的天眼,忙雙手扶肩正式行了一禮:“見過張師傅,方才沒有看清,告罪告罪。”
張守慶拱拱手:“官人客氣了。煩請官人通報:藥門張守慶狀告‘望聞香’王懷王老闆。”
官人?李光彩差點噎過去。
那差官又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禮,才板起面孔說:“原告被告聽候。”說完進去通報了。
一群人在等著,圍觀者越來越多,有認識的開始互相通氣。李光彩問胡自在:“這原告被告,還有不同?為什麼倆人都謙讓?”
胡自在嗤了一聲:“沒什麼不同,虛禮。”
李光彩又問,為什麼張守慶只拱手行禮,而官差和王老闆都是叉手禮。胡自在說:“叉手禮是恭敬的禮節,民見官、或晚輩見長輩,或者鄭重的場合都要行叉手禮。拱手是平禮,就象人世間的握手。”
“巫師是官嗎?”
“不是。”
“那為什麼差官行的是叉手禮,張師傅卻是拱手禮?”
胡自在鄭重地說:“因為他是巫師。巫師的地位很高,見官都不用行叉手禮,雖然很少有巫師那樣做。在巫師中,藥師是最受人尊敬的。如果不是人多、張師傅又忙於爭執,我是要主動上去見禮的。”
正說著,聽到三聲鼓響,差官隨即大聲道:“法堂開堂,原告被告證人進堂見官……”
張守慶和王懷走在前面,其他人跟著進了法堂。法堂中間畫了一道白線,倆人越過白線站定,其他人自覺地站在白線後面。
李光彩打量這陣式,心道這比前世的官衙差遠了。當間高坐著一人,穿著打扮很像唐服。往下的偏處設一座,坐著一人應該是書記員,再往下就只有兩邊各站一持水火棍的差官,別的就沒了。
高坐的那人一白驚堂木:“原告被告通報姓名案由。”
倆差官也沒喊威武什麼的,張守慶行了個叉手禮就說話了:“藥門張守慶見過執法官,張守慶狀告‘望聞香’老闆王懷的菜裡有異味。”
王懷恭敬地行了叉手禮,說:“‘望聞香’王懷見過執法官。”
執法官向張守慶拱拱手,說:“張師傅,法堂之上不便多禮。”說罷也不等張守慶說話,便說:“根據法堂程式,本執法先問原、被告,是否請訟師?”
倆人齊齊道:“不請訟師。”
執法官拍下驚堂木:“邊界城執法堂開堂!原告呈詞。”
張守慶又行一禮,說:“原告張守慶,方才在‘望聞香’發現一盤名為‘稻花雞’的菜有異味,懷疑王老闆在其中加了什麼不該加的東西。”說罷,示意王懷。王懷把食盒開啟,將“稻花雞”拿出來放到案上。
執法官掃了一眼“稻花雞”,問:“被告王懷,證物是否出自你的酒樓?”
王懷恭敬地說:“是。”
執法官問張守慶:“原告張守慶,證物是否你在酒樓所用。”
“不是。是一位小哥所用,在下發現食物有異、路見不平出手制止。”
執法官問:“你說的那位小哥,可否前來?”
“我在呢!”李光彩早就憋得難受了。我是事主啊,怎麼折騰了大半天了把俺給丟一邊了。沒等執法官聲音落地,就急急地舉起了手,象是學生回答問題。
執法官又拍下驚堂木:“帶證人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