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7章 都司+公司,商人+地主(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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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藩瀛洲的藩王們挑選領地時,朱媺娖則在召開軍務院、內閣聯合會議,商討朝廷開闢瀛洲的政策。
最初,有人提議彷照之前對馬六甲的安排,設定都督府,以軍事為主,兼顧民生。
但仔細討論之後,被否決了。
因為瀛洲的情況與馬六甲並不相同。
馬六甲當初雖然是海外飛地,但其地處東西方海上交通要道,位置十分重要,且商貿繁榮,當地土民也已開化。
如今朝廷更是準備將其納入南海省,取消都督府,改置府縣。
至於瀛洲,離大明更遙遠不說,而且地理位置並不怎麼重要,又是真正的蠻荒之地,並不需要如都督府一般去精細治理。
須知,越精細的治理,朝廷所花費的成本便越多。
粗放一些,朝廷所花費的成本便少。
最後,經過連續三日的討論,決定以革新的“衛所制”外加“公司制”來開闢瀛洲。
即朝廷先設立瀛洲都指揮使司,再成立大明瀛洲墾殖公司。
瀛洲都指揮使司簡稱瀛洲都司,歸軍務院管轄,屬工屯軍序列,也即是大明新軍第四序列。
從大明工屯軍,以及衛戍軍、邊防軍、禁衛軍、御林軍的適齡退伍兵中招募兵員。
其軍餉分為兩部分,一為比照工屯軍軍餉的保底軍餉,簡稱“底餉”。二為墾殖獎金。
底餉依舊由朝廷透過“軍務院——軍餉司——大明銀行”這個途徑發放。墾殖獎金則由墾殖公司根據當年的盈利按照一定百分比發放。
瀛洲都司的編制相比以前也大有改變。
都司之下只有衛、所、屯(堡)三級,編制大大縮小。
且都司軍官都是由軍務院任命的,而非世襲制。
另外不論是軍官,還是普通士卒,都可以攜帶家人前往海外都司。普通士卒退伍後,還可以選擇落戶當地為移民。
至於軍官,也可以落戶海外,但不得在任職地落戶,只能在其他的衛。防止其依仗權勢成為以前那樣的毒瘤式衛所軍官。
都司設都指揮使一名,級同提督,為正一品武職。
另設都司同知、都司僉事各一名,為從一品文職(軍隊體系)。
然後就是都司各職能部門的都事、斷事、經歷等官吏了。
後面的衛、所、屯長官級別就比較低了,分別對應參將、千總、哨正(實稱屯正)。
且經過聯合會議討論,其編制變得靈活,實際兵員數目則大大減少。
每屯正兵(工屯兵)50人。
5到10個屯為一所,即每所約有工屯兵250到500人。
至於衛,因地而設,故所轄屯所暫不設下限,上限編制則是工屯兵3000人,既不超過60個屯。
工屯兵的主要任務,便是按照上面安排,到指定地點墾荒種田,建立屯堡。
墾荒種田前期所需的錢糧,則由墾殖公司負責,算是墾殖公司的前期投入。
至於墾殖公司是否會因為這一大項投入而幾年內無法盈利,就得看墾殖公司如何經營了。
就一個都司而言,設立或取消一個衛的權利掌握在朝廷手裡。但某個衛下開闢多少個屯堡,又在哪裡開設,以及什麼時候開設,卻是由墾殖公司與都司方面協商確立的。
目的就是讓墾殖公司控制好投入,以及儘快盈利。
而非是像大明此前開闢疆土那樣——完全由朝廷主導,很快就搞成高投入、低收益的局面,最終因為常年虧損巨大,入不敷出,不得不放棄對當地的統治。(比如越南、漠南、漠北。)
大明瀛洲墾殖公司構建,則參考英、荷的東印度公司,以及後世一些組織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