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藩瀛洲的藩王們挑選領地時,朱媺娖則在召開軍務院、內閣聯合會議,商討朝廷開闢瀛洲的政策。

最初,有人提議彷照之前對馬六甲的安排,設定都督府,以軍事為主,兼顧民生。

但仔細討論之後,被否決了。

因為瀛洲的情況與馬六甲並不相同。

馬六甲當初雖然是海外飛地,但其地處東西方海上交通要道,位置十分重要,且商貿繁榮,當地土民也已開化。

如今朝廷更是準備將其納入南海省,取消都督府,改置府縣。

至於瀛洲,離大明更遙遠不說,而且地理位置並不怎麼重要,又是真正的蠻荒之地,並不需要如都督府一般去精細治理。

須知,越精細的治理,朝廷所花費的成本便越多。

粗放一些,朝廷所花費的成本便少。

最後,經過連續三日的討論,決定以革新的“衛所制”外加“公司制”來開闢瀛洲。

即朝廷先設立瀛洲都指揮使司,再成立大明瀛洲墾殖公司。

瀛洲都指揮使司簡稱瀛洲都司,歸軍務院管轄,屬工屯軍序列,也即是大明新軍第四序列。

從大明工屯軍,以及衛戍軍、邊防軍、禁衛軍、御林軍的適齡退伍兵中招募兵員。

其軍餉分為兩部分,一為比照工屯軍軍餉的保底軍餉,簡稱“底餉”。二為墾殖獎金。

底餉依舊由朝廷透過“軍務院——軍餉司——大明銀行”這個途徑發放。墾殖獎金則由墾殖公司根據當年的盈利按照一定百分比發放。

瀛洲都司的編制相比以前也大有改變。

都司之下只有衛、所、屯(堡)三級,編制大大縮小。

且都司軍官都是由軍務院任命的,而非世襲制。

另外不論是軍官,還是普通士卒,都可以攜帶家人前往海外都司。普通士卒退伍後,還可以選擇落戶當地為移民。

至於軍官,也可以落戶海外,但不得在任職地落戶,只能在其他的衛。防止其依仗權勢成為以前那樣的毒瘤式衛所軍官。

都司設都指揮使一名,級同提督,為正一品武職。

另設都司同知、都司僉事各一名,為從一品文職(軍隊體系)。

然後就是都司各職能部門的都事、斷事、經歷等官吏了。

後面的衛、所、屯長官級別就比較低了,分別對應參將、千總、哨正(實稱屯正)。

且經過聯合會議討論,其編制變得靈活,實際兵員數目則大大減少。

每屯正兵(工屯兵)50人。

5到10個屯為一所,即每所約有工屯兵250到500人。

至於衛,因地而設,故所轄屯所暫不設下限,上限編制則是工屯兵3000人,既不超過60個屯。

工屯兵的主要任務,便是按照上面安排,到指定地點墾荒種田,建立屯堡。

墾荒種田前期所需的錢糧,則由墾殖公司負責,算是墾殖公司的前期投入。

至於墾殖公司是否會因為這一大項投入而幾年內無法盈利,就得看墾殖公司如何經營了。

就一個都司而言,設立或取消一個衛的權利掌握在朝廷手裡。但某個衛下開闢多少個屯堡,又在哪裡開設,以及什麼時候開設,卻是由墾殖公司與都司方面協商確立的。

目的就是讓墾殖公司控制好投入,以及儘快盈利。

而非是像大明此前開闢疆土那樣——完全由朝廷主導,很快就搞成高投入、低收益的局面,最終因為常年虧損巨大,入不敷出,不得不放棄對當地的統治。(比如越南、漠南、漠北。)

大明瀛洲墾殖公司構建,則參考英、荷的東印度公司,以及後世一些組織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