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5章 大明田賦之謎,改革勢在必行!(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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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數字比朱媺娖預料的要少一些。
表面上看,她如今所統治的大明相比萬曆時期只是增加了雲中、寧綏、南海三個省以及甘肅下轄的青海地區,且都是沒多少耕地的。
可實際上,各省清丈清查出了不少隱田——浙江這等耕地本就不多的省份都查出了400萬畝,其他省份可想而知。
除此外,朱媺娖還知道後世大夏除去雪域、西域,領土面積還沒大明此時大(主要是增加了呂宋島),但耕地面積卻達到了19億畝。
並且這還是一些地方退耕還林,或是大規模種植經濟作物的結果。如果大夏全力種植糧食,耕地面積肯定更大。
因此在她心裡,大明此時耕地面積不說趕上後世大夏吧,經過清丈應是能使耕地增加至15億畝的。
如今沒達到她的心理預期,絕非清丈出了問題。
清丈隊伍是朝廷專門培養出來,下派到各省的,同時有都察院和錦衣衛南鎮撫司明裡暗裡盯著,若有問題,絕對瞞不住她。
再考慮到之前大明畢竟經歷了一二十年的戰亂,天災也是連綿,使得人口比萬曆時減少了上千萬,甚至可能是兩三千萬。
人口不如萬曆時多,一些不太好的田地自然就沒人去耕種了,成了荒地。
大約這才是耕地數目沒達到她心理預期的主要原因。
最後,朱媺娖就這13.5億畝地的稅收做了大概預估。
隨著清丈田畝與攤丁入畝的進行,朝廷對耕地稅政也進行了改革。為了避免地方官利用耕地稅率壓榨百姓或者謀私,種糧食的耕地統一定為十稅一。
對於糧食出產率低,乃至遭受了天災的地方,朝廷會另行補貼。
當然,朝廷具體徵稅時,實際是根據各省的耕地畝數預估其糧食產量,要求其總共徵收多少糧食或稅銀(一條鞭法徹底貫徹落實需要時間,偏遠地區缺乏銀錢,還允許以實物納稅)。
各省對下轄各府縣分配徵稅任務也是如此模式,具體過程還是比較講究的。
考慮到超級稻、超級小麥子代,以及番薯、玉米土豆等新作物的推廣,便以每畝田地均產2石糧食計算,大明朝廷一年兩稅大概能徵得5.4億石糧食。
明朝的稻穀出米率大概時0.65至0.75,小麥出面率大概為0.7至0.8。
米麵綜合一下,按0.75算好了,那就是朝廷一年可得米麵大約4億石。
米麵均按市價每石1.5兩銀子折算,那便是6億兩!
朱媺娖並沒有因為這個資料多高興,因為她知道,各省田地具體情況是複雜的,不可能像她這麼簡單的估算。
首先超級稻、超級小麥、藩屬、玉米、土豆等增產和高產的作物,這幾年朝廷雖然一直在推廣,但距離全國普及仍差不少,得好幾年後才可能實現。
所以,大明如今田地的實際均產可能低於每畝2石——至於如江南上好水田那樣種原生稻都能畝產三四石的終究是少數。
其次,就全國而言夏收所得其實要少於秋收,故夏稅所得亦少於秋稅,夏稅加秋稅也不能簡單地乘以二。
再加上一些地方發生天災,田地顆粒無收不說,還需要朝廷投入錢糧救災、補貼。
最後,藩屬、玉米、高粱等作物,是沒水稻、小麥那麼值錢的。
所以,朝廷一年透過耕地所得稅入都未必有6億兩白銀的一半。
可即便是田賦稅入真有3億兩,朱媺娖做夢都要笑醒了。
事實上,除去糧食運輸的損耗,以及朝廷手中糧食價格實際低於市價不少(實際按一兩一石算),全國耕地的實際稅入還要再減少個三分之一左右。
然後地方官府還要截留部分,真正上交朝廷中樞的可能只有七成左右。
這麼一算,朝廷透過耕地實際所得稅銀也就1.5億兩左右。
估算到這裡,朱媺娖就想到了此前大明的最高稅入,是在萬曆六年,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初見成效之後。
她翻看資料,發現這一年大明的田賦稅入為2080萬兩,加上其他方面的稅入,當年的總財政收入為2650萬兩。
只算田賦的話,如今大明每年所徵得的是萬曆六年的7倍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