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府年齡在五至十歲孩童,無論男女,皆需上小學。可男女分班,也可男女混班。

連續上學四天,放假一天,如此往復。

節日可放假。

小學不僅不收取束脩,還需管孩子一頓中午飯。

若父母不送適齡孩子入小學,官府有關機構將一年罰款一兩。

三年義務小學制皆由大明朝廷撥款,轉款專辦。

各小學學生不得少於一百人,且小學設立須得獲得省提學司批准,並向禮部報備。

另外,小學所用新教材,將由朝廷有關部門刊印、發放。但小學所需各科教師(先生),須得由地方負責徵募。

當然,教師薪俸也包含在義務教育花費中。

並且朝廷對小學教師薪俸直接做出了規定,暫為:普通各科教師月給銀三兩,各班主任教師月給銀四兩,年紀主任教師及學校各科主任皆月給銀五兩,副校長月給銀七兩,校長月給銀十兩。

若有兼職,則以最高職位發放薪俸。

如今各個主要城市米價皆降到了二兩一石,所以這個薪俸算是頗為不錯了。

三兩銀子,稍微節省,完全足夠四五口每月花費。

何況,一家人完全依賴一人賺錢養家的情況也是很少的。

當然,僅以普通教師的薪俸對比某些地方私塾塾師賺的錢,便有又不足了。

可對比另外一些地方,一些私塾塾師賺的錢又不如小學普通教師。

孰高孰低,得看地方。

然而,有些事不是有錢就能辦好的。

王參之將電文放到了章曠桌桉上,便道:“撫臺,即便經費足夠,可這小學所需的先生卻未必好招。另外,強制適齡孩童們上學也就算了,還要求女童也上學,這恐怕會引起地方非議。”

章曠道:“這些問題我也知道,找你來就是詢問是否有辦法解決。”

對比三弟王夫之,王參之才智較為平庸。

他苦思片刻,皺著眉頭道:“先生我們可以先試著從地方讀書人中招募,若無法招足,或許可以打那些罪囚家屬的主意。

至於讓女童讀書,卑職也不知道會有何等結果。但若是能將男女分班,在讓小學女班用女先生,甚至令一校因男女而劃分兩部,或許可有效減少非議。”

“用罪囚家屬?”章曠露出沉思之色,“此事恐怕我一人上書未必有用,或許該求助於督師。”

直接讓罪囚當教師,朝廷肯定不會同意,甚至章曠等人也不願意如此——那些人既然投效清虜,如何能再讓他們為人師表?

倒是罪囚的家屬,說到底多半是受牽連,無人可用的情況下或可考慮一用。

但能不能成,章曠也說不準。

思來想去,章曠最終道:“還是先聯絡各州學、縣學的官員,讓他們五日後到京師巡撫衙門來開會商議此事。會後,讓他們先嚐試從當地讀書人中招募教師試一試吧。”

“是。”

王參之應了,當即前去辦事。

順天府不小,接下來這段日子,即便學科人員都動起來,恐怕通知各地也需要不少時間。

兩人雖說要從當地讀書人中招募教師,可實際都不報太大希望。

因為在當世而言,當教書先生對讀書人而言算是較靠後的選擇。

更別說,小學給教師定的薪俸雖高,可相較於三府的塾師而言,其實還是偏低的,且還要受到學校管制,不自由。

因此,王參之走後,章曠歇了一會兒,便動身去找堵胤錫商量請用罪囚家屬的事,以備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