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四章 蒙古的選擇(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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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的宣統皇帝跑了。
那瞬間被影響的可不只是福康安手下的清兵,更有勒馬陝北的蒙古騎兵。
內蒙各部都已經被滿清給搞廢了,這是天下有識之士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一個“分而治之”讓蒙古永遠的分裂而不可彌合。
哪怕是一個部族的,經過了百多年光景,大家也早把對方當成了外人。
這不只是因為社會生活的分裂,更因為各自的利益。
一百多年是多麼漫長的時間啊,彼此早就形成了穩固的統治階層,如此的就跟一個個國家一個個集團一樣,想要合夥合併,談何容易?
兩套班子兩套體系,哪個用你的哪個用我的,是根本就掰扯不清的。
何況蒙古大草原上又何止才兩個團體啊?
漠南蒙古分為6盟51旗,漠北蒙古為4盟86旗,漠西蒙古為9盟63旗。全蒙古共19盟200旗。
人口本來就不多的蒙古再分成如此眾多而規模狹小的封建領地,各自為政、互不統屬,那對滿清的統治還有屁的威脅啊。
這一招跟當初漢武帝的推恩令,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除了分而治之之外,還有政教分離。
密宗對蒙古社會有著無比巨大的作用。且清朝建立後,因思想統治的需要,也必須優待密宗的上層。
當然了,在中國神權從來就不是政權的對手,滿清在大力扶持密宗的同時,另一方面嚴格控制其權力擴張,不允許其擁有信仰以外的任何特權。
且密宗活佛可以轉世於蒙古,為蒙古世俗貴族子弟成為活佛創造了機會,如是蒙古社會就逐漸形成密宗貴族階層。
雖然這會跟藏地一樣,一個個信仰高層都與世俗貴族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從而形成了兩者合一的權利集團,不利於滿清對當地的統治。
但如此的局面也使得蒙古大量的丁口成為了僧侶。
後世有人說:凡有兄弟八人者,七人須當僧侶:兄弟五人者,四人須當僧侶;僅有一人可為娶妻生子的平民。
那倒是有點言過其實了。
可是滿清大力興建寺廟,鼓勵男丁出家當僧侶,殺人不見血,這卻是真的。
因為當僧侶者有紅黃緞子穿,又可坐享優厚的俸祿,而且還沒有了兵役、徭役和稅賦,這等於是間接的鼓勵蒙古百姓放棄生產、生活,出家當和尚。
反正入清之後,漠南蒙古各部明明沒有經歷什麼太多太殘酷的戰爭,但整體族群的人口卻連年下降,連年減少。
蓋一座廟勝養十萬兵。這話雖然虛假,可要是把廟換成教,那可就太正確了。
滿清一百多年的努力,搞得漠南蒙古那麼多旗盟之才兩三百萬的人口,也是厲害了。
但現在要是哪個滿清的大員把勝利的希望寄託在漠南蒙古各部身上,這同樣是一大大的笑話。
早在去歲,河套以東的蒙古各部就已經向趙亮獻出了膝蓋了。
不這樣還能怎麼辦?
陳軍隨時都能殺奔草原,血洗掉一個個蒙古的扎薩克旗,而他們想要反抗想要團結,那還是前面的老話,先把自己內部複雜的關係清理好吧。
而那樣做又需要多久的時間啊?
在這個空擋裡,陳軍要是出塞攻殺離得進的諸多部落,他們要怎麼辦?
是撂了家當全體跑路,還是立馬就跟陳軍血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