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馮向成因為紀允禮的話沉默時,紀允禮再次開了口。

“總歸我還活著,又沒有死,怎好讓大家都跟著受累,能不能勞煩馮頭領幫我帶一句話給大人,流放就免了,但人終是犯了錯,懲罰還是要受的,服刑時間什麼的,還請大人按照規矩來,可不好再壞了規矩。”

馮向成是誰?是個在衙門破案的衙役,還是個頭領,這甄別能力必須是響噹噹的。

因此,紀允禮這聽似沒什麼的幾句話一下子就讓馮向成剖出了好幾個資訊。

為什麼要改口,第一句‘總歸我還活著,又沒有死’,不用想,定是家裡人用這句話逼他了,再聽後面,‘流放就免了,但人終是犯了錯,懲罰還是要受的’,不用懷疑,這是壓根就沒原諒。

至於最後一句,‘請大人按照規矩來,可不好再壞了規矩’就更好理解了,大概就是流放可以免,但換成對等的關押懲罰,絕對不壞了規矩。

不過他理解是他理解,具體他還得試探一下。

“小紀秀才,雖說你是原告方可以言語幾句,但律法是律法,既然你上訴了,那便要按照律法來。照理說案子大人已經定了,若不是有存疑冤枉的地方,是不會存在翻案問題的。”

“不過你是原告方,你既然提了,大人這邊總要採納一二,且你言之有理,如今饑荒年,本就難生存,你這個被害人都開口了,倒也不必非要執著於對所有人不利的刑罰,改為牢內服刑也不無不可,只不過這時間長久還得根據律法來,大概是十五年,小紀秀才……”

“什麼,十五年?”馮向成話還沒說完就被一直豎著耳朵聽著的紀玉梅尖叫出聲打斷,“這怎麼行?怎麼越來越多了?不可以這樣,不行,我不同意。”

紀玉梅整個人都要瘋魔了,說好的求情怎麼越來越久,她的財俊還要不要活了。

比之紀玉梅的瘋魔,紀允禮面上連半點意外都沒有,他不在衙門上職,但一點也不影響他熟知律法。

昨日判刑下來的時候他就知道家裡面要出么蛾子,果不其然。

是,他是鬆口了,只是鬆口換一種刑法,卻從來就沒打算放過喬財俊,一個害他性命毀他前程還扒著他吸血的人,他憑什麼放過。

“馮頭領能聽紀某一言已然讓紀某很是感激,其他的不敢再有要求,還請馮頭領按照律法辦事,時間不早了,就不留馮頭領了。勞馮頭領跑這一趟,現時身子不便,便不相送了,改日請馮頭領吃飯。”

紀玉梅多瘋紀允禮清楚得很,馮向成能幫忙已然足夠,萬沒有把人拖下水的道理。

紀玉梅怎麼也沒有想到,紀允禮不但沒幫她說話,還要趕走馮向成,這怎麼能成?

當即直接伸手往門口一堵,“不行,不許走,今日不把話說清楚,誰都不許走。”

馮向成常年在衙門,什麼樣的潑皮無賴沒見過,完全都不帶怕的。

“我現在要回去向縣太爺覆命,你攔著我的路,是打算妨礙公務嗎?你可知妨礙衙門辦公務是何罪名?我完全可以將你抓進大牢和你孫子相伴。”

早片刻馮向成面對紀家人刻意收斂的官威這一刻全然釋放了出來,瞬間就嚇得紀玉梅一個激靈。

但因著這裡是紀家不是公堂,還有馮向成跟紀允禮熟悉,被嚇了一個激靈之後,紀玉梅膽又壯了起來,直接往那地上一坐,“不許走,今日誰都不許走,你要走就從我身上跨過去,否則你不說清楚放了我家財俊的事,不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