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海軍新機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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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說來,軍諮府改制參謀總署,應該是為海軍升格做準備——以陸軍的模板,建立一套海軍管理制度。
想到這裡,長孫墨離開口道:“陛下,臣的意思是,陸軍,嗯,就是馬步軍的前例擺在那裡,我們可以照例設定。”
“嗯,詳細的你說說。”趙似點點頭。
“臣建議,海軍也歸屬樞密院管轄。參謀總署可分設陸軍局和海軍局,陸軍參謀長和海軍參謀長各為首腦;軍政部分設陸軍和海軍局,各自負責陸軍和海軍的軍籍、軍功、軍紀和宣教等事宜;軍需總署也可分陸軍和海軍局...至於軍法檢察總局、軍法判事院,可兼顧海陸兩軍。”長孫墨離協助趙似完善樞密院機構制度以及大宋馬步軍官制,所以稍加斟酌,就能侃侃而談,說得頭頭是道。
“以上為總領陸海軍事宜的機構,至於具體統軍機構,可依照陸軍的軍、衛,分設海防縱隊和主力艦隊。此外,在兵部可下設船舶局,負責戰艦建造的監督...”現在大宋的軍工企業,屬於半官半民性質,官方資金、士兵榮譽基金會、軍官榮休基金會佔大部分股份,經營由
“職業經理人”負責,獨立核算,盈虧對股東負責。然後它們歸由兵部軍械局監督,包括保密工作。
軍需總署根據樞密院樞密會議定下的各軍計劃下訂單,兵部軍械局全程監督。
出廠時軍需總署人員第一次驗收,分配至各武庫,第二次驗收。中間參謀總署會進行若干次抽查。
軍械武器下發各部隊時,各軍各衛會以具體使用單位的意見為標準,進行一次驗收。
這符合趙似的理念:把流程搞複雜,提高懲罰力度,讓舞弊和失職瀆職者的成本驟增。
同時幾方核查,完善追朔和責任制度,讓舞弊、失職和瀆職行為被發現的機率變大。
長孫墨離講完後,趙似轉向範東海、李綱和韓甲先等人,說道:“玄明的建議,你們覺得如何?”三人互相看了看,然後資格最老的範東海起身答道:“陛下,臣等覺得玄明先生的建議非常周全。”
“那就好。玄明代表陸軍老大哥,給你們海軍小老弟提了建議,你們也覺得行。那就好,以後你們陸海兩軍,要鼎力合作,一起扞衛大宋疆域的安全,維護大宋的利益。”
“臣遵旨。”
“叔通!”趙似叫道。
“臣在!”宇文虛中答道。
“擬詔,樞密院參謀總署改為參謀本部,分設陸軍參謀部和海軍參謀部,分別負責陸海軍的教閱訓練、作戰指揮、情報通訊等事宜。設陸軍參謀長和海軍參謀長為兩部首腦...”
“軍政總署改為軍政部,設總虞侯,總領部務,設左右都虞侯,分領陸海軍軍政事務...軍需總署改為軍需部,設總都監,總領部務,設左右都監,分領陸海軍軍需事務...”看著眾人的目光,趙似繼續說道:“劉法,你繼續擔任陸軍參謀長。儘快結束東北的事情,回開封去就職。”
“是,陛下!”
“海軍參謀長,東海,你就擔當起來。”趙似轉頭對範東海說道。
“是陛下。”
“行了,這次議事到此為止。大家早點休息,明天一早還要趕路。”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