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鳴冤(第2/3頁)
章節報錯
雖然大周明律,百姓有冤皆可擊鼓之訴,但因為登聞鼓的特殊性,許多人都不願它響動,所以官府縣衙都會安排官吏看護,有人鳴冤,便行訴訟,不必擊鼓。
如果按照這個程式走,那就是正常的官司訴訟,不必擊鼓鬧動全城。
但方才擊鼓之人卻沒有走這個程式,而是選擇強闖府衙,強行擊鼓,甚至不惜打傷看護的官吏……這擺明了是要將事情鬧大啊!
這個時候,這個關頭,鬧出這樣的事端,難免讓人浮想聯翩。
是誰在背後推動?
有什麼企圖,什麼目的?
什麼,巧合?
這世上哪有那麼多巧合?
有膽量,有能力打傷州府官吏的人,會巧合到在文華會結束的當天,來州府擊鼓鳴冤嗎?
這其中一定……
“升堂!”
“威~武!”
寧州府衙,大堂之中,寧州州牧親尊上堂,望著堂下一跪一立的二人,雙眉緊鎖,眼含驚疑,但還是照著程式將堂木一拍,沉聲喝道:“堂下何人,何為擊鼓?”
“民婦秦紅娘,寧州淮河府清溪縣浣花村人士!”
一名身穿孝服,面容姣好,但雙眼含淚,盡是痛恨的女子,雙手捧起一卷狀紙訟詞:“狀告文華會魁陳泉,李門之女李祿兒,殺害我浣花村上下一百九十五口!”
“……”
“……”
“……”
此話一出,滿堂譁然,眾人望著堂下手捧狀紙的女子,都是目瞪口呆,懷疑自己聽錯了話。
《我有一卷鬼神圖錄》
什麼?
她要告那文華會魁陳泉,還有那位李門三小姐,殺了她浣花村上下一百九十五口人?
這……
簡直荒謬!
這是眾人此刻唯一的感想。
高堂座上,寧州州牧亦是皺眉。
他也覺得這件事情很荒謬。
但空穴來風,未必無因。
這件事情,關係重大,說不定還涉及到剛剛平息的皇家世家之爭。
李門,陳泉,李祿兒……
越想,越是心驚。
越想,越是沉重。
所以,他也不敢妄下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