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鳴冤(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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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聞鼓,也叫鳴冤鼓。
大周有明律,各州、府,縣衙門外,須設有一鼓做登聞鳴冤之用。
登聞,相當於烽火傳訊,一敲便可響動全城,非軍國大事不可輕動。
同理,鳴冤也是一般,一般訴訟不得擊鼓,也無須擊鼓,直接遞交訟狀即刻。
當然,這只是潛在規則,暗裡默契,大周明律,百姓有冤者,即可擊鼓直訴。
一者暗規,一者明律,哪個做數?
多數都是前者。
所以,大周各地的登聞鳴冤許多都成了擺設。
寧州府這邊也不例外,那立在寧州府衙前的登聞鼓,已經不知多少年沒有敲響過了。
今日,是怎一回事?
文華盛會落幕,全城上下,普天同慶之時,竟有人敲響了寧州府的登聞鼓。
不是旁人,便是姜凰,都感到十分意外。
“這……”
姜凰望向蘇問:“文華盛會方才落幕,魁首甲子還在遊街,竟然有人在此時擊鼓,這是巧合,還是……?”
蘇問一笑,渾不在意:“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嗎?”
“說的也是。”
見他這渾不在意的模樣,姜凰也輕笑了起來:“先生同去否?”
蘇問一笑:“既然撞上了,那就去看看,難得熱鬧嘛。”
……
寧州府衙距離凰天樓並不遠,蘇問與姜凰到來之時,府衙外已聚攏了一批人。
都是被鼓聲吸引,前來圍觀的百姓。
“怎麼回事?”
“好端端的誰擊了鼓?”
“這年頭,竟然還有人擊鼓?”
“還挑在這個時候,怕不是蓄謀已久?”
“這是有多大的冤情,非要在這個時候擊鼓鳴冤?”
“文華盛會剛剛結束,這一通鼓下來,不知道會驚動多少大人物。”
“究竟是誰人告狀,狀告何人,看鼓的官差呢,怎麼也不攔一下?”
“怎麼沒攔,攔不住而已,剛剛才被人抬走呢,那擊鼓的竟敢直接動手強闖。”
府衙之外,眾人議論紛紛,不住踮腳向府衙內張望。
蘇問與姜凰相視一眼,都是詫異。
強闖府衙,出手傷人,擊鼓鳴冤?
這發展看似合理,實際卻透著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