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意外(七)(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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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搶過了我兜裡的按鈕,爾後將我用手銬扣了,朝著二號候機大廳外的停車場走了去。
他們在一處監控死角的花壇裡,翻出了一個揹包。
開啟揹包以後,內裡赫然是一整包帶著遙控電路板的土製雷管!
我突然明白了,從我包裡搜出來的東西,是個起爆器!
“等會兒!那個司機!”
我回頭一看,哪兒還有司機的影子……
媽的,司機一定也是摩托仔的人,他上車抹在副駕上的東西有問題,我才會那麼想睡覺。
就是趁著我打盹的功夫,他把東西塞我包裡的!
又被逮進了局子,坐在審訊室裡,警察一直問我,為什麼要炸機場。
我給他們說了我是被陷害的。
可沒用,那個起爆器上的指紋,只有我一個人的。
警察見我反覆說是計程車司機塞的,便把我下車時候的監控調了出來。
爾後,一個電話把計程車司機叫過來對峙。
可詭異的是,來的計程車司機和我看到的,長相不一樣。
他一口咬定是在車上聽見了我打電話,說什麼東西準備好了,今天干票大的之類的。
他是覺得不對勁,才報的警。
報警人的聲音,電話號碼的實名註冊,和這個人全對得上。
偏偏就和我記憶裡的那張臉對不上。
這群鬼傢伙,栽贓陷害,玩得比降頭師大多了。
簡簡單單設了個局,我便中了套。
被扔進了牢房後,我想了不少東西。
這次的事,環環相扣,證據鏈完整。
不是找便衣幫忙就能解決問題的。
落到這個地步,不僅是我自己不小心,也是對方手段著實高明。
看來這才是女教師的目的。
只要我進了貴日市,必然很難離開。
不多時,警察又進來了,再度提審了我一次。
這次主審,換了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