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到底起訴什麼罪名?(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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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
他耐著性子,繼續看了下去。
本以為這個案子是版權糾紛問題。
可看著看著······
他發現不對勁了。
原來。
張三本來是一個窮困潦倒的作者,寫一本撲一本。
幾年下來沒賺到什麼錢。
直到有一天。
李四找到了他,讓他幫忙寫劇本。
還開出了一套劇本五萬塊的高價。
只是有個要求,他寫的劇本必須要圍繞騙取他人財物,邏輯自洽,話術有說服力。
他當時也沒有懷疑其他。
花了幾天時間,寫出了一套完整的劇本。
李四看完之後,欣喜不已。
多給了張三兩萬塊錢。
此後。
每隔一段時間,李四都會找到張三,重金購買新劇本。
張三為了劇本寫的逼真,更是自學了心理學、社會工程學等方面的內容。
劇本寫的越來越好。
兩人就這麼合作了三年。
直到有一天······
李四以及他的團伙因為詐騙罪落網了,順帶著把張三也給供了出來。
張三被抓捕歸案。
然而······
在審訊期間,張三卻表示他也是懂法的,他根本不清楚李四購買劇本的用途。
只是按照李四的要求寫劇本而已。
李四用他寫的劇本來殺人、放火、騙人之類的,都不關他的事。
「惟一的一個刑事案子都被我們給抽到了?」張三嚥了咽口水,忍不住瞄了眼秦牧。
第四輪的模擬庭審有四個案子。
其中只有一個和刑事相關的案件。
其餘三個都是民事類的、經濟糾紛類的。
秦牧抽籤的這個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