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五章 法益作為入罪的基礎(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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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他並未完全反駁對方的指控,而是選擇先「救下」兩個。
其實。
秦牧答辯的這個點······
屬於鑽法律的漏洞。
王五的行為雖然沒有構成犯罪,但卻屬於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按照相關規定。
少不了雙規或者停職調查。
「這······這這······還能這樣辯護?」
旁邊的張瑋聽明白了秦牧所說,再次瞪大了眼睛。
倒吸了一口涼氣。
他算是開眼了。
如果這個辯護思路是秦牧苦思冥想了幾天才找到的,他還能接受。
可是······
從他們拿到案件題目,再到開庭,時間極短。
他還處於懵逼狀態呢。
秦牧便將案件重新梳理了一遍,將王五和張三給摘出來了。
以他對刑法的瞭解······
秦牧提出的這條思路,完全沒問題。
雖然聽起來很離譜,但從刑法上來說,處處有理。
王五和張三很難構成刑事上的犯罪。
民事上就更加沒有責任了。
而旁聽席上。
看熱鬧的金牌律師們再次坐不住了,還有的人直接爆出了句粗口。
「臥槽?他是怎麼找到這個思路的?那豈不是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以明目張膽的收錢?」
「我特麼也沒想到這一點,這個秦牧真的有點牛逼啊。
「大家先別急,柳州的律師也不是吃素的,不可能像第一輪那樣被秦牧壓著打。」
「現在說誰勝誰負,還為時過早。」
「......」
眾人在震驚之餘。
很快冷靜了下來。
秦牧提出的這個辯護思路雖然很冷門,但柳州的律師可是有五個!
不可能沒有還手之力。
「咚」
伴隨著一聲法槌敲響。
審判長沉聲開口,宣佈道:「現總結雙方矛盾焦點,本次庭審將重點圍繞張三和王五是否構成犯罪來展開。」
「現在,進入舉證、質證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