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情敵落水的情況,肯定是先確認落水人的身份。

再決定是否營救,以免把自己給搭進去了。

退一萬步說。

就算在救人救到一半的時候才認出情敵,懂法的人也會假裝自己體力不濟,無力進行後續的救援,故而放手。

這樣一來······

己方就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總而言之。

看到一個和自己毫無關係的人瀕臨死亡或者危險,不救是不會犯法的。

如果和自己有關係......

那就得掂量一下了。

不救的話,自己也可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嚴重的刑事責任。

「好了,這一系列案子的講解到此結束,希望大家······好好學習。」

最後。

秦牧看著鏡頭,結束了最後一期內容的錄製。

此次三千兩百名被告給他提供了豐富的素材,製作了六個。

量大管飽。

相信······

他的粉絲們在短時間內,應該要消化一下這些知識。

不會再熱衷於催更了。

緊接著。

他開啟電腦,將最後一批次的被告素材剪輯到了中。

….

兩個小時後。

順利上傳到了小破站。

......

學法聯盟論壇。

隨著庭審的結束,論壇也變得熱鬧了起來。

許多潛水的網友都陸續冒泡。

十分好奇後續的判決公示情況。

「案子雖然審完了,但沒當庭宣判總感覺哪裡差了點意思。

「不可能當庭宣判的,三千兩百多名被告,當庭宣判怕是要把審判長給累死。

「up之威,恐怖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