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大機率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金,連拘役和管制可能都沒有。

秦牧想都沒想,直接說道:“還能怎麼辦,當然是先把拋物者找到再說。”

這些天讀完了各種法律書籍之後。

他也知道,沈島剛才的分析十分專業正確。

高空拋物罪的確可以往故意殺人罪掛鉤,但要基於嚴重後果。

比如說砸人重傷、死亡。

而他運氣好了點,沒有砸中,躲過了一劫。

這也導致這個行為……

不可能定為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罪。

不過……

這不代表他沒有辦法懲治這個拋物者!

沈島聞言,也點了點頭。

就算罪責不大,也要先把人給找出來。

隨後。

他重新看向了何必民,詢問道:“從監控裡,只能排除四戶,四樓以上的2單元住戶,有沒有人出來承認罪責?”

何必民非常配合,連忙回道:“我們已經在10棟2單元的業主群裡發公告了,但目前並沒有人承認。”

說完。

他拿出了手機,翻開了微信群,遞給了沈島和秦牧看。

在10棟2單元業主群裡。

在公告發出後,發言冒泡的人有十幾個。

但大部分都是湊熱鬧的,在譴責這個拋物者。

沒有人承認。

“這下就難辦了,我們先走訪吧。”

沈島皺了皺眉。

帶著身後的民警,開始對2單元4樓以上的住戶進行挨個走訪詢問。

高空拋物的來源鎖定,其實也是個大問題。

沒人承認的情況下……

只能走訪詢問。

而對方只要不承認,走訪作用幾乎為零。

第二個方法,則是對所拋物上的指紋進行採集和比對。

但這項工作,做起來極為繁瑣。

要採集整棟樓所有人的指紋,需要上級執法機關的特批准許。

採集指紋不能遺漏,否則前功盡棄。

進行比對也需要漫長的時間,費時費力還費錢。

鑑定費用,全部需要報案人自己承擔。

第三個方法,則是找專業機構,對當時情景進行模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