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想到這裡。

張瑋不由汗毛倒豎,只感覺當律師這行實在是太危險了。

一不小心……

還差點被親戚給坑了。

“咚——”

正在此時。

法庭上,莊嚴的法槌聲敲響。

審判長看向了章河,沉聲道:“接下來,請被告方,進行答辯。”

被告席。

章河有些慌亂,忍不住轉過身看了眼白水蓉。

又看向了張瑋。

卻發現……

張瑋突然變成了啞巴。

眼觀鼻,鼻觀口,口觀心。

一言不發。

於是。

他只能按照開庭前張瑋交代的,開始答辯:“法官大人,我覺得對方的控訴非常不合理。”

“他們當時九輛車,集體遭遇了損壞,工程量之大,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小孩能幹出來的。”

“此外,他們和物業沆瀣一氣,對我們進行威逼利誘,試圖讓我們私下賠償七八十萬。”

“而現在,卻又獅子大開口,要求索賠109萬。”

“他們的行為,甚至構成了敲詐勒索……”

他帶著幾分忐忑,將張瑋事先交代的答辯詞當庭說了出來。

而張瑋聽著這段熟悉的話,看似面無表情。

可內心裡,腸子都快悔青了。

早知道自家親戚這麼坑……

他說什麼也不會接這次代理。

毀自己民聲是小事。

真要是操作不當,非常容易將自己送進去!

民事訴訟法裡,明確規定了,在民事案件裡,只要達到情節嚴重,訴訟參與人都有可能進去!

訴訟參與人,包括了當事人、代理律師、證人等。

“咚——”

法庭上。

審判長簡單思考後,接著說道:“經過上述環節,本庭總結,本案的焦點主要有兩個。”

“一是被告方拒不承認劃車行為。”

“二是認為原告方索賠109萬不合理,存在敲詐勒索之嫌。”

歸納總結,是合議庭在庭審前期必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