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一個家庭對另一個家庭的吸血!(第2/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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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婦女接著說道:“我們本來也只想要66萬的彩禮的,可小剛的物件她又要求我們在晉城買房買車。”
“我們就個普通工薪階層,哪裡還能再買得起新房?”
“只能想辦法從他姐姐的彩禮上入手了,等她姐姐嫁出去了,他也能娶得起老婆……”
“這年頭,要結個婚,太難了。”
這個中年婦女說著說著,不由感慨了起來。
言語之間。
對結婚彩禮這些陋習……
深惡痛絕。
張瑋嚥了咽口水,逐漸明白了前因後果。
但還是仔細確認道:“這個小剛……是誰?”
中年婦女嘆了口氣,十分無奈的說道:“樂樂她弟弟,還能是誰?”
她的名字叫做閆野雲。
家裡有一個大女兒溫樂,還有小兒子溫景明。
小兒子又不怎麼成器。
二十六七歲了,每個月還是三千的月薪,有事沒事就找她要錢。
前幾個月給小兒子介紹了個物件。
剛開始都談的不錯。
差不多進入了談婚論嫁的環節,誰料另一個家庭獅子大開口。
居然要66萬的彩禮。
她左思右想之下。
只能從大女兒的彩禮上下功夫,於是鬧出了後面一系列的事情。
“張律師,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這個案子該怎麼打?你接的話有把握勝訴嗎?”
閆野雲望著張瑋,最後進入了主題。
她多少有些法律知識。
知道法院的判決,影響很大。
不能輕視。
因此在接到了傳票後,就到處打聽靠譜的律所。
找到了張瑋這裡。
聽說前段時間轟動了整個晉城的案子,張瑋就代理了九百多個被告。
為九百多個被告減了一大波刑期。
“這個案子……有點難辦。”
張瑋皺了皺眉頭,如實說道。
閆野雲神色一緊,連忙說道:“錢不是問題,只要官司能打贏!”
“不是錢的問題。”
張瑋搖了搖頭,接著分析道:“對方現在起訴你們的罪名,是騙婚,也就是說,用結婚為藉口,騙取鉅額彩禮。”
“講嚴重一點,這已經涉嫌了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按照佔有金額的多少來劃分,該案子屬於金額特別巨大,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在張瑋分析完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