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哪裡是騙婚啊。”

中年婦女登時不樂意了,滿臉的委屈。

同時給自己辯解道:“結個婚,不都要給彩禮的嗎?”

“我們雙方父母都見面了,彩禮都談的差不多了,可對方突然讓我們還所有的彩禮。”

“我們不還,他們就把我們給告了,還說我們騙婚……”

在她的描述中。

兩家人的關係原本還算不錯。

雙方都見過了父母,開始談婚論嫁。

他們在彩禮上,也達成了一致,但對方突然要悔婚。

還要求他們歸還彩禮。

“張律師,你說說,這世界上還有這種事嗎?”

中年婦女越說越不滿:“我女兒這麼清白的一個人家,連結婚證都和對方領了,說悔婚就悔婚,這讓以後別人怎麼看她?”

“至於彩禮,那本來就是我們應得的,還是對方有錯在先,我們也沒有必要還給對方吧?”

在她的這套說辭裡,她們一家根本沒有什麼過錯。

反而是對方顯得有些蠻不講理了。

張瑋深深看了眼她,放下了手中的起訴狀副本。

直接問道:“那……為什麼起訴狀裡說,你們的彩禮一直在漲價?”

對於中年婦女的一面之詞,他並不怎麼相信。

每個被告在見到律師的時候,都會把事情往利於自己的方向進行辯解。

以獲得心理認同感。

就比如這件彩禮的案子。

對方在起訴狀上,將事情的經過寫的明明白白。

彩禮最初定下的是66萬。

後來一路加價,先是88萬,再是108萬。

最後乾脆漲到了168萬。

對方在無奈之下,才選擇了悔婚,要求退還彩禮。

並且表示婚不結了。

而這個中年婦女聽到他這個問題,卻不假思索的反問道:“談彩禮,也沒有哪個法律規定不能漲價的吧?”

滿臉的理所當然。

完全沒覺得她哪裡做的不對。

張瑋愣了一下。

一時間竟然無言以對。

在法律上,的確沒有哪條規定彩禮不能漲價。

這和市場行為不一樣,那些天價餐館很明顯違背了市場經濟法,屬於哄抬物價的違法行為。

但……

男女婚配,彩禮作為民間風俗,並不在法律的規定範圍內。

理論上來說。

只要你足夠有錢,給一億的彩禮也是可以的。

“而且,我們也沒有漫天要價啊,小剛談了個物件,馬上也要結婚了,對方也是一口價要66萬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