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該行為的直接負責人、主使人夏青青,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三個月,責令其賠償秦牧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共計32000元。

該行為的直接參與人原翠蓮,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

“趙大海,因發表不當、謾罵言論,對原告秦牧施行語言暴力,傳播範圍大,點贊數達到了1200,違反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犯誹謗罪。

處以有期徒刑三個月,緩期一年執行,並對秦牧、梁成斌、白雪蘭、華立四人,分別賠償2000,2000,2000,2000元。”

這一次的宣判……

直接創下了有史以來最長的宣判記錄。

三千兩百人的判決結果,陸續出爐。

案情嚴重,犯罪事實特別嚴重的,都是三年的頂格刑期。

案情輕微,適用於緩刑的,則大部分都判處了緩刑。

而那些沒有參與訴訟環節,也沒有請律師的被告們……

則是一律從嚴判罰。

無故不參加訴訟,嚴重點已經構成了藐視法庭行為。

判決結果對這種行為,自然沒有姑息。

“太好了!緩刑!居然是緩刑!我們不用坐牢了!”

“以後我再也不再網上發言了,太嚇人了!”

“我的緩刑是一年,你們的呢?”

“我的是兩年,長了點,但不管怎麼樣,不坐牢總是好的。”

“……”

各個律師的麾下。

那些被告們,神情都十分激動。

在宣判結束後,和家人們緊緊相擁。

在即將失去自由的這一刻……

他們都深深感受到了自由的可貴。

對自己當初在網上肆無忌憚謾罵的行為……

也趕到了無比後怕和後悔。

這種後悔的情緒……

其實大部分是出於畏懼。

秦牧用實際行動告訴了他們,就算在網上噴人也是有可能進去的!

……

第三刑事審判庭。

原翠蓮和夏青青也聽到了自己兩人的判決,站在原地。

茫然無神。

這個判決……

讓兩人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

直到四周的法警上前,對每個被告的個人身份資訊進行比對。

原翠蓮才面色大變,試圖拉著女兒逃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