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以一己之力撼動整個網際網路的男人!(第2/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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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該行為的直接負責人、主使人夏青青,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三個月,責令其賠償秦牧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共計32000元。
該行為的直接參與人原翠蓮,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
“趙大海,因發表不當、謾罵言論,對原告秦牧施行語言暴力,傳播範圍大,點贊數達到了1200,違反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犯誹謗罪。
處以有期徒刑三個月,緩期一年執行,並對秦牧、梁成斌、白雪蘭、華立四人,分別賠償2000,2000,2000,2000元。”
這一次的宣判……
直接創下了有史以來最長的宣判記錄。
三千兩百人的判決結果,陸續出爐。
案情嚴重,犯罪事實特別嚴重的,都是三年的頂格刑期。
案情輕微,適用於緩刑的,則大部分都判處了緩刑。
而那些沒有參與訴訟環節,也沒有請律師的被告們……
則是一律從嚴判罰。
無故不參加訴訟,嚴重點已經構成了藐視法庭行為。
判決結果對這種行為,自然沒有姑息。
“太好了!緩刑!居然是緩刑!我們不用坐牢了!”
“以後我再也不再網上發言了,太嚇人了!”
“我的緩刑是一年,你們的呢?”
“我的是兩年,長了點,但不管怎麼樣,不坐牢總是好的。”
“……”
各個律師的麾下。
那些被告們,神情都十分激動。
在宣判結束後,和家人們緊緊相擁。
在即將失去自由的這一刻……
他們都深深感受到了自由的可貴。
對自己當初在網上肆無忌憚謾罵的行為……
也趕到了無比後怕和後悔。
這種後悔的情緒……
其實大部分是出於畏懼。
秦牧用實際行動告訴了他們,就算在網上噴人也是有可能進去的!
……
第三刑事審判庭。
原翠蓮和夏青青也聽到了自己兩人的判決,站在原地。
茫然無神。
這個判決……
讓兩人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
直到四周的法警上前,對每個被告的個人身份資訊進行比對。
原翠蓮才面色大變,試圖拉著女兒逃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