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這個社會,血還未冷!(第2/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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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該行為是積極向上的,道德所鼓勵的,便不可以簡單將其定義為因果關係。
也就是說……
從民法上來說,這段因果關係,在民事上,是不支援的。
“按照民法,我們追逐的行為,理論上不會造成任何消極、違背道德的後果,因果關係自然不構成!”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
繼續說道:“在刑法上,因果關係指的是人的社會危害行為同危害結果之間的關係。”
“我想請問下原告方,我和梁成斌只是在街上跑步,這個行為可曾危害到了其他人?”
這一句反問。
再次把原翠蓮說的啞口無言。
她完全沒想到,對方的口才這麼好。
才說到第三點,就把她起訴的內容駁斥了大半。
關鍵……
說的還都是她聽不懂的。
“第四點,你說我們無懺悔之心,這點更是無稽之談!”
秦牧沒有停頓。
趁著勢頭,繼續駁斥:“在事發之後,肇事司機華立,並未逃逸,當即撥打了110和120報警電話。”
“在事後,我們曾和警方積極溝通,配合定責。”
“畢竟事故發生了,誰都不想看到。”
“你口中的懺悔之心,只是你認為的懺悔,想要我們向你道歉,承認自己的錯誤。”
“但是……”
秦牧冷笑了一聲:“我們本就沒錯,談何懺悔?”
“我沒有錯,梁成斌也沒有錯,犯罪行為發生在眼前,我們做不到袖手旁觀!”
“白雪蘭沒有錯,她戴著金鍊子走在大街上,就算是招搖過市,也不能成為他人犯罪的理由!”
“華立更沒有錯,事故發生後,做了所有該做事!”
“在這個事件裡,唯一有錯的……只有你兒子!”
“真要懺悔的話,也是他在九泉之下,向我們懺悔!”
一字一句。
鏗鏘有力,飄蕩在法庭上空。
在法庭上。
秦牧第一次展示出了鋒芒,無情的駁斥了原翠蓮的所有觀點。
的確。
這個案子裡,所有人都沒有錯。
唯一有錯的……
就是原翠蓮的兒子。
真要論因果關係的話……
若她兒子沒有搶劫,便不會發生後續的所有事情。
“你……你你……我兒子都死了,你居然還要這麼說他!”
而原翠蓮聽到這裡,再也忍不住了。
面紅耳赤的她,張牙舞爪,衝出了原告席。
就要朝著秦牧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