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

現在看直播的人,一定不少。

雖然這是個冷門網站,但這次追逃致死的事件……

鬧得實在是太大了。

網路上,早已是沸沸揚揚。

“應該能勝訴吧……”

她望著直播畫面,不由握了握拳頭。

這次的判決,事關見義勇為到底要不要承擔責任。

若是處理不當的話……

那真的會寒了無數人的心。

一個見義勇為反被判罰的案例在前,未來的社會上將不會再出現見義勇為的人。

做好事,還要顧及後果。

就算是聖人……

恐怕也要三思而後行。

……

晉城法院。

第二刑事審判庭。

秦牧慷慨激昂的聲音,迴盪在法庭之上。

“你放屁!”

“你別試圖偷換概念,我……我我說的明明是你們沒有注意方法,才把我兒子逼死的!”

原告席上。

原翠蓮漲紅著臉,再次忍不住反駁了起來。

“我……我兒子天生膽子就小,被你們兩個凶神惡煞的人追逐,情急之下,才會橫穿馬路!”

“律師都說了,你們這個事件構成了因果關係!”

“如果不是你們,慘劇根本不可能發生!”

她越說越氣憤。

在心理認同的作用下,愈發覺得自己有道理。

而秦牧收回目光,重新看向了她。

冷冷說道:“那現在就說第三點,你所說的因果關係,根本不構成!”

這個案件的判定……

在刑法上,的確涉及了因果關係。

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要有行為導致了他人死亡,兩者需要構成因果關係。

“在法定意義上,因果關係分為民法和刑法!”

“在民法上,因果關係指一定的人違反民事義務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關係,而在這件案子裡,我們追逐搶劫犯,沒有違反任何民事義務。”

在司法的擴充解釋裡。

其實詳細規定了民法和刑法上的因果關係,以作為量刑和定罪的指導。

就比如說民法上,要求造成了損害結果的原因……

必須要是消極的、違反民事義務的行為。

而民事義務,包括法條上規定的、合同上規定的、道德層面約定俗成的等等。

這些條文頗為枯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