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滿城通緝(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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蝕骨蠶毒的出現卻讓我頗有疑惑,陸芸好端端的怎麼會染上了蝕骨蠶毒?莫不是她去過那個小女孩所謂的小溪?難道我的直覺真的錯了?陸芸的毒真的和師爺無關?
想到這裡,我突然想到了我為什麼會來涼州的原因。
玉蟬。
是誰引我二人來的涼州?我下意識的想到了這點。
入夜,為避免追查,我和駱駝帶了斗笠,黑紗遮臉,隨便找了個小店歇腳。
“駱駝,你來涼州,是誰給你看的玉蟬?”我站在樓上的窗前,看著窗外寂靜的夜。
夜色很深邃,深邃的有些讓人發悚。
駱駝道:“是林子義商船上的人,那時將軍你在閉關,我便閒著,當時王爺便派我來涼州行差,押送涼州供奉回京。
記得那日我在碼頭歇腳,聽到有人議論林深獵得禿鷹得到玉蟬之事,所以上前打聽,只是當時我穿的是軍甲,在清源河列行公事,那人不敢隱瞞,悉數說了是林子義府上的,我問他們是哪裡來的商船,他們說是涼州的客商。
我順路去了涼州,見到了林子義和州牧陸易,他們聽我在調查玉蟬的事情,所以林子義將玉蟬告知了我,我押送完供奉,回了洛陽,待你出關之後,我便同你來了裡,之後的事情,你便都知道了。”
聽了駱駝的話,我皺了皺眉頭,如此看來,到不像是有人用玉蟬引我們來涼州,但是冥冥之中,我總感覺哪裡不太對勁,卻又想不起到底是哪裡不對勁了。
我和駱駝,一是來涼州尋找玉蟬的來源,抑或是武帝真葬的可能。二是為了尋找傳說中的祭天金人的存在。
而現在的狀況卻是在涼州城出現了蝕骨蠶毒,我二人也成了殺人放火的兇徒。
我雖是鎮南大將軍,卻也沒有草菅人命的權力,陸易認定了是我殺了他的女兒,自然不可能讓我出得城去了,畢竟出了城回了京都,王爺的話語權,絕對可以壓下來幾條人命的案子,到時候陸易幾乎沒有機會能殺了我。
所以他現在最想做的便是先斬後奏,殺了我,再回稟京都,給我安上個殺人放火,草菅人命的罪責。
皇上自然也不會過多的追究,因為我是鎮南王的左膀右臂,我死了,王爺對皇上軍隊力量的威脅又會少了一大截,他陸易頂多也就扣個幾年的俸祿。
畢竟南征結束,天下一統,皇上不可能由著王爺雄踞南邊,對中原虎視眈眈。
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削藩始終是歷代王朝皇帝鞏固江山的好辦法。
至於怎麼削就得找準機會了,鎮南大將軍要是死在了外面,還背上了殺人放火,草菅人命的名頭,王爺勢必遭受連坐之罪。
這個時候,怎麼才能在陸易的手底下出城,成了我二人最大問題。
次日,霍城滿城的佈告上都貼上了通緝我二人的紙張。
告示上如是寫:“今城內有惡徒二人,武功高強,乃系一方暴徒,於霍城之中殺人放火,無惡不作,殺了郡守公子趙元炳、州牧之女陸芸。經查證,又殺了南城秦家長子秦坤,外加城南平民父女二人,殺人燒屍,
其行暴虐,罪大惡極,現封城抓捕,一人方臉闊鼻,短環髯,身高八尺,身穿玄色錦袍。一人錐臉鸛眼,身高七尺,揹著一把傘,身穿棕褐色行衣。有能將二人抓捕歸案者,賞錢千金。”
我二人早已更換了衣服,又吩咐駱駝將方刀鐵傘收入了一個包裹之中,負在背上,這樣便看不出來他揹著傘。
但是樣貌是改變不了的,我二人只得斗笠遮面,極少出現在人多的地方。
入夜。
我二人見城樓上出現了趙謙的身影。
果然,陸易又將趙謙放了出來,趙謙依舊是他的郡守,他在嚴查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