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有一點,林意決定要與蔡老闆說清楚。

他要把“影視”同“文學作品”、“音樂”這兩塊給剝離開來,可以肯定的是,未來自己的進擊方向肯定不止是影視這一途。

這樣一來,林意可不想將影視、音樂、文學作品等領域被一紙條文的全部打包給唐人經紀統籌範圍之內,不然的話,自己就虧大發了。單就音樂板塊而言,補上雙週的缺,版權收益就會盆滿缽滿。若蔡老闆想合作共贏,那沒問題,有專業公司助力,還可以省掉宣發精力;但若只是基於影視經紀合同就想擴充套件連帶到其他方面,那就得商量商量了。

心裡在權益這一塊圈出重點後,林意又看到七年週期內的收益分成部分。

收益分成是分作了兩大部分。

從時間上看,前三年雙方是四六開,自己拿小頭,這算是公司培養期的回本;後四年雙方顛倒過來。

從主體上看,接拍唐人自制劇和商務活動,片酬本身就容納在公司供給的影視資源上面,所以嘛高片酬肯定是不可能的了;若是接拍唐人以外的影視劇,按照商談下來的片酬,按照六四開,自己拿大頭,小頭包括了公司和經紀人部分。

對於這一部分,林意同樣沒有異議。

但還是上一個問題的顧慮,這些條款放到影視板塊,林意沒有任何問題,但若囊括接下來自己的音樂及其他事業上搭順風車,卻是不行!

在林意翻看著合同的同時。

座位對面的蔡老闆,就一聲不響的靜靜等待著。

拿出這份合同,她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其實,那次榮興達路邊邀約的事,在發生不久後她就知道了。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這位年輕人沒有與那個明顯比當下唐人要廣闊的影視公司,但透過圈裡人脈,她是打聽當時那位李經紀給出的口頭條件。

所以,在這份經紀合同的草擬上,她是有針對性的。

例如,在簽約週期上,對方是十年,那自己就減掉三年,以示“她不要捆綁藝人,而是共謀進步發展”之意。

再例如,在收益分成上,儘管自制劇部分能到手的比較感人,但承接拍攝和商務,分成並未對半開......

吱嘎——

徐久後。

只聽得汽車剎車聲響,透過側窗,可以看到是已經來到下榻酒店處。

“都到了啊。”

林意合上了合同,這晃然不覺的,平時挺長的一段路,這會兒都已經抵達了。

“不用急,這份經紀合同你帶著就好了,這是一隻檔案袋,你可以拿著它先裝著,然後,若你想好了,拍完戲可以到唐人公司找我,打我電話也行。”

蔡老闆從助理手上接過一隻檔案袋,林意伸手接過,將面前這一沓合同紙放了進去,順道放進去的,還有旁邊這張五萬塊的銀行卡。

“還有,合同上面的一些條款,涉及到我司機密,所以,只入你眼,不出你口。”

“這是自然。”

林意點頭,套上軍大襖包裹住檔案袋,然後拉開房車門,從裡面跨步而出。

與此同時。

充當劇組擺渡車功能的後邊麵包車裡,胡戈、楊泌等一眾《小倩》演員們也是魚貫而出。

大家同擠一輛車,這麼一瞅,單獨坐蔡老闆車的林意自然亮眼。

“老林,剛才蔡總找你,是有事兒?”

快步跟上問話的是老胡,夜色很黯了,如果是明亮些的話,是可以從胡戈的眼睛裡看出一些交織的情緒。

老胡其實有些沮喪。

因為今晚蔡老闆叫上車的不是自己,猶然記得,不管是此前參演唐人作品,還是這次得到“寧採臣”這一主角時,蔡老闆都是一臉欣賞的表情看向自己。

但現在,他有感到:愛在消失。

說消失也不準確,因為蔡老闆今天看完自己的一段拍攝現場後,還是很讚揚的,只是,來自身邊這位既搞劇本又整歌的哥們,光芒實在太盛了呀!

“算是酬謝吧,片頭曲又不是免費的。”

林意說了一半的實話,至於經紀合同的事,既然答應了蔡老闆,那就閉口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