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經紀合同(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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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老闆的目光裡,蘊含著真誠的邀請。
旁邊的助理,內心裡很感慨,這位總助心裡在想:迄今為止,這應該是自家這位蔡總決定簽下一個藝人前,考察時間最短的吧。
誠然如車外的胡戈,這樣一個蔡總此前已十分關注的年輕人,甚至於在此前是已經參演過唐人影視旗下的作品,還是與公司一姐孫梨搭檔,但現在也依舊是處於簽約前的考察期內。相比於蔡總決定簽下眼前這位年輕人的時間,簡直就是滄海一粟。
不過,一旁的助理,並不覺得老闆是頭腦一熱。
任誰這本身就有明星相、且又具有創作能力的年輕人,不相中才怪呢。
實在是,無法用常規星探眼光去考察挖掘。
不然,就這樣的光芒釋放速度,肯定會吸引到其他經紀公司的注意力。就如上次的榮興達影視,居然不講武德的半路拉人。
車廂裡。
林意看著眼前的經紀合同,心緒湧動著。
不談面前這張有著五萬餘額的銀行卡足足可以解決四五個奶茶店裝修款所需,單就從對自己的演藝之路有所規劃開始,搭上唐人這艘引領未來十年內地古裝偶像這一大火題材市場的大船,就是一個初始的動機。
基於這一初始動機,不管是當初拿著改編自後來電影的《小倩》劇本毛遂自薦,還是彌補麥大仙譜出《新聊齋》的片頭曲,這種種動作,其實都是為了增加自己的閃光點,吸引蔡老闆的注意力。
現在,隨著這樣一份合同擺在面前,林意知道,自己原先立下的小目標,要完成了!
“我方便翻開來看看嗎?”
“自然可以,你也不必此刻就給我答案,這樣一份合同是草擬,你可以在這些日子的《小倩》拍攝之餘慢慢細看。”
蔡老闆臉上笑著,然後繼續道:
“當然了,我也希望你可以在這個月結束之前,也就是元旦之前,可以給我一個最終答覆。這期間,我們互相可以對彼此關心的問題做充分交流。”
“為什麼是元旦前這個時間點?”
林意挺好奇,蔡老闆為什麼給出元旦這樣一個時間點。
蔡老闆抬眼深深看了一下,大有深意的說道:“借用一個你說的詞,明年,我們唐人會啟動一個大IP,你的形象以及對劇本故事的理解,我很希望你可以參與其中。如這份合同裡所寫的,加入唐人後,三年培養期內我們允諾至少兩部男一戲!”
林意是聽明白此番話中的意思了,蔡老闆這是在暗示:年前答應做唐人的簽約藝人,年後就能參與這樣一個IP唄。
雖然蔡老闆沒明說,還有保密的態度,但他大概也猜出是怎樣的一個IP了。
按照時間線,不出意外的話,就該是後年、也就是零五年上映的《仙劍1》。
心中有些火熱。
從八五後到九零後,哪個人心中沒揣著一個仙劍夢呢?
收斂住心思,林意翻開了眼前這份經紀合同。
合同的制式部分眼下可以匆匆跳躍。
林意的眼神,主要是放在了三個核心要義上:經紀週期、雙方義務、收益分成。
在經紀週期上。
蔡老闆給出的這份合同上,時間為七年,以二零一零年結束為一個截止週期。
這樣的週期,並不短,對於明顯處於上升勢頭的內地影視而言,七年時間,誰也說不準會發展成怎麼樣。
但還算厚道。
不僅沒有搞出“一簽三十年、違約金天價”的明顯搞人套路,比起十年之約也縮減了三年。在後來網路高度發達的時代,甭說三年,三個月就可以造出一個全新網紅。
看到這時間週期,林意心裡暗暗點頭。
既然做好籤約一個影視公司的打算,而心中又有些“重生者永不為奴”的心思,相較之下,這樣的一個時間跨度週期,合情也合理。
在雙方義務上。
同當下主流合同一樣,自身所有的演出事務和商務權益,全部歸屬唐人代理。
林意知道這沒有商量的餘地,整個經紀生態體系的基石便是此,眼下並非是後來獨立工作室疊出的年代。
這方面,他並不準備去挑戰既定規則,那是跟整個圈子生態去作對,自己並無這份話語權。